为深入推进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省、市、区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贯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确保年前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从10月起至12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坚决查隐患、促整改、严处罚。努力实现“一个坚守、两个确保”(坚守不发生较大事故底线,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的目标,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布吉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兼任,副组长由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兼任,成员为百日整治攻坚行动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由街道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办常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百日整治攻坚行动各领域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牵头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细化落实各类行动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具体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行动;各社区结合本辖区实际,细化落实街道百日整治攻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全区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对全街道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重点围绕以下行业领域开展攻坚行动:
(一)道路交通安全
1.突出“一大一小”重点车辆违法整治。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严管严抓非法营运、公共场所聚集拉客以及违规搭载、违规进入机动车道行驶、不戴头盔行驶等行为;整治泥头车违法行为,严查车辆GPS和盲区设施不全、车辆标识不清、非法改装泥头车辆、车辆超速行驶等安全隐患;整治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严查“三无”车辆和驾驶人、“大罐小标”、超载运输、非法改装、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沿途非法装卸危险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客货运车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危险驾驶、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等非法营运行为。
2.突出重点时段联合执法。强化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在早晚上下班高峰及午夜等事故高发时段,强化巡查执法力度,提高整治覆盖面和行动频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夜间飙车”“噪音扰民”“追逐竞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3.突出重点路段安全监管。聚焦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多发、高发路段,加大重点路段巡查频次,强化地铁、商圈等人员密集路口路段的人员执勤,对各类违法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执法处罚。
4.强化交通运输企业管理。突出对“两客一危”、泥头车、大货车等重点运输企业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禁挂靠车辆失管、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运行不畅、监控人员未在岗在位等现象出现。
(责任单位:街道交安委办牵头,城建办(含建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布吉交管所、交警布吉中队、布吉交通运输执法中队等行业主管部门、各社区配合)
(二)消防安全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大对各类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重点监管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提高火灾事故防控能力,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城中村火灾隐患排查,结合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和城中村电气火灾整治项目,区街联合,充分利用网格力量,积极推动“三清一查”全覆盖(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电动自行车、检查老旧电气线路),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拆卸电池室内充电、“人车同屋”和“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加强工业园区、老旧厂房火灾隐患整治,强化执法检查,督促园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义务消防队伍,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布吉消防救援所牵头,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配合)
(三)建设施工安全
认真分析总结近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原因和存在薄弱环节,对在建施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各建设项目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高处作业管理,重点排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以及“四口五临边”、交叉作业等安全作业环境检查,防范高坠事故;强化起重机械管理,建立机械设备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机制,消除不安全因素,开展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防范机械伤害事故;强化施工用电管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防范触电事故;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危大工程管理程序,加强交底、检测、监测以及验收等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管控台账,加大对深圳市基坑边坡监测预警平台的综合运用;压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责任,落实“四个一律”“铁十条”规定,从严从重惩处各类隐患问题和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台风暴雨及高温天气的安全防范,防范化解施工领域突出风险,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办牵头,布吉教育办、城市建设办(建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布吉交管所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建筑工程,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集中整治)
(四)燃气安全
全面推动“6个100%”“四个一”等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到位。重点抓好涉燃气管道施工项目管理,督促各建设、施工单位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前必须与燃气企业联系,签订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协议,确定施工保护方案。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燃气管线巡查,完善燃气管线地面标识标志。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查处和清理非法经营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事故隐患的各类供气站点。加强对市民安全使用热水器的宣传教育,督促燃气企业利用送气入户、抄表入户契机,对业主燃气使用安全、使用直排式热水器进行安全检查;对市场上出现的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热水器要加大打击力度,预防因使用热水器不当导致中毒窒息事故。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办牵头,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配合)
(五)小散工程安全
全面加强小散工程纳管和巡查检查,落实备案纳管全覆盖、巡查监管全覆盖、安全培训全覆盖、安全评级全覆盖、智慧管理全流程、违规处罚全方位等“六全”管理举措,综合运用城管、消防、应急、市场监管、“两法”(刑法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衔接、信用评价体系等各种手段,形成全方位综合监管体系;要按照三级备案制度落实分级备案纳管,重点巡查检查辖区小散工程是否备案纳管,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在“施工帮”小程序注册登记等,确保当前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应纳尽纳;检查作业现场木梯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绳)佩戴、电线插接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重点关注高处作业、电锯电焊使用、砸墙等危险作业环节;对未备案、未纳管,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照《深圳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指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办牵头,布吉教育办、城市建设办(建管)、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布吉交管所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各社区按照属地原则统筹本辖区小散工程巡查检查)
(六)工矿商贸安全
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对全街道工矿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和安全提醒,加强重点企业隐患排查,重点加强粉尘涉爆、锂电池、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电镀等重点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安全检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园区管理处开展应急演练,主动督促园区企业做好安全工作,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开展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巡查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难以现场整治的要停工整改,坚决做到不带“病”生产。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四中队)牵头,有关部门和各社区配合)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
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使用车间、车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危险作业管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建设、值班值守情况,特别是油库、罐区、石油输送管道等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工艺和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四中队)牵头,各社区和布吉交通运输执法中队配合)
(八)特种设备安全
重点检查大型商超、酒店宾馆和景区内设电梯,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加强工厂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等。对全街道涉及特种设备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布吉市监所牵头,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配合)
(九)“三小”场所消防安全
参照“三小”场所分类分级,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住宅区、出租屋内的各类家庭式小作坊、小旅馆、小娱乐场所、小门店、废品收购站(点)存在的火灾事故隐患。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执法,坚决杜绝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加大对出租屋业主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街道消安委办和各社区牵头,街道有关部门配合)
(十)文体旅游安全
重点排查治理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公共体育设施、旅游景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网吧、卡拉OK歌舞厅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强化景区节假日安全防范,引导游客网上预约参观,科学合理控制参观人数,有效进行游客分流,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公共事务)牵头,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配合)
(十一)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
全面打击和清理无牌无证、管理混乱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推进存量站点精简清退,提高行业规范管理水平;加大安全巡查和联合执法力度,重拳整顿违规站点,重点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站消防安全隐患、电气线路隐患、机械操作流程、废品乱堆乱放、周边环境状况、经营生产秩序等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督促整改,整治不力或整治不合格的予以查封。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牵头,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配合)
(十二)校园及周边安全
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电器线路和燃气设施等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校园建筑及周边边坡、挡墙是否安全,路口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等;加强校车安全检查,开展司乘人员安全提醒;重点检查校园门口是否设置送学护航通道,学校出入口是否实施人车分流,以及校园周边道路是否设置机非隔离设施;及时开展儿童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道路交通和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布吉教育办牵头,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配合)
(十三)极端天气防范
聚焦恶劣天气多发,高温、高湿天气导致易燃易爆危险品起火爆炸,台风、雷电、暴雨、洪涝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温、干旱、少雨天气造成森林火灾易发等突出风险,针对受极端天气影响易引发灾害事故的在建工程、水利工程、中小河流、城市易涝点、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以及高空作业、水上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开展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三防办)、城市建设办(建管)牵头,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配合)
(十四)地面塌陷防治
对重点地下工程(包括在建和已建成)影响范围内的地表沿线开展全面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对既有道路、“三旧”地区、暗渠和基坑等区域地面坍塌隐患的检测评估和专项治理,及时对凹陷、裂缝、脱空、建筑开裂等异常情况以及探测出的地面塌陷隐患点开展处置。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地防办)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城市建设办、布吉交管所、水务管理中心、各社区配合)
(十五)既有房屋安全
在持续开展河道上盖区域、在建深基坑、隧洞工程周边区域等高风险区域房屋安全评估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三类重点房屋”(第一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房屋,尤其是上世纪80、90年代砖混结构房屋;第二类: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长租公寓等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经济型酒店;第三类:边经营边装修改造的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既有房屋开展百日攻坚。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办牵头,布吉教育办、城市建设办(建管)、公共服务办(公共事务)、布吉公卫中心、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布吉交管所和各社区配合)
(十六)边坡安全
对交通工程类边坡、水利工程类边坡、城管领域边坡、房屋工程造成的建筑边坡、地质灾害类边坡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排查发现的规模和危险性较大的隐患点纳入专业监测,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发布预警信息,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办牵头,布吉交管所、城市建设办(建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和各社区配合)
(十七)用电用气安全
重点开展城中村、工业园区宿舍用电用气综合排查整治,对超负荷用电、乱拉乱接、违规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热得快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电气线路检查全覆盖、无死角,要采取措施督促业主落实整改要求,逐步消除城中村、工业园区宿舍用电用气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消安委办和四中队)牵头,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配合)
(十八)森林防火安全
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森林防火区域联防机制,加强巡山护林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布吉消防救援所(森防办)牵头,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配合)
街道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应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管辖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各社区统筹本辖区各类风险隐患检查整治。
四、重点措施
(一)深入研判分析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结合近期事故特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我街道2024年安全生产领域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风险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分析研判,针对性部署防范措施,做到早研判、早防范、早化解。
(二)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前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缺补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到12月底完成20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任务。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内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强化整改技术指引。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主管部门要对整改情况逐一督导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严格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隐患没查清不放过、问题没整改不放过、责任没落实不放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本行业的安全技术指引,强化技术指引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真查会查,推动基层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从10月起至12月底,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做到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6日至10月10日)。百日整治攻坚行动的各牵头部门和各社区,要严格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总体安排,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攻坚行动进行周密部署,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层层有部署、层层分任务、层层抓落实。
(二)全面攻坚阶段(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一是全面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摸底摸排,清楚掌握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清单,明确排查整治重点。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社区、各部门按照街道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强力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按照项目化、表格化、责任化、时序化的要求,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倒排工期,确保隐患按时保质整改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攻坚行动各牵头部门和各社区组织人员力量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确保隐患整治行动按时完成,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全街道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攻坚行动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街道安委办将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督导、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百日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措施,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明确攻坚行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摸清底数,提高工作覆盖面。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摸排,逐一建档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针对监管底数编排检查计划,倒排时间,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自查自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要督促企业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确保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和空档,坚决守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街道安委办要同步开展百日整治攻坚行动督导工作,通过明查暗访、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不定期组织赴各社区、各行业部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力求取得实效。对挖掘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街道有关领导专题报告。对于思想不重视、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进度迟缓或敷衍应付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各牵头部门要明确专人及时汇总并报送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攻坚情况(多个部门共同牵头的,应各自梳理报送),并于每周三下班前将本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至街道安委办。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于10月29日、11月27日前向街道安委办报送月度小结,于12月26日前报送行动总结。
附件: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