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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4700/2024-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1-12
名称: 全市首次!“林长+检察长”携手共护“生态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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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次!“林长+检察长”携手共护“生态绿”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1月10日下午,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大鹏管理局举行《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签约仪式,8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到场见证签约仪式。

  会上,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首先解读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据了解,协作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法治思想与依法治理、协同联动与共建共治3个工作原则,涵盖了案情通报与信息互通、线索双向移送和案件衔接、联席会议会商、联合专项治理、涉林领域协同治理、重大公共事项介入、生态替代性修复、联动普法宣传和互动交流8项协同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形成履职合力的方式及措施。随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大鹏管理局分别签署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

  下一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将以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契机,持续推动与行政执法部门的长效协作,更有效地发挥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对林业资源保护的叠加效应,为龙岗区、大鹏新区打造“山海连城”生态宜居城区贡献检察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