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龚祖兵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吉孝、郭雁通、李一坚、李昆刚、李相宏出席会议。副区长张玉庆,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当天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经区委研究同意,定于1月27日至28日召开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会期2天。会议期间将审议区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区“十五五”规划纲要、计划、预算报告,审议区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民生实事项目。
会议强调,本次会议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龙岗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各筹备部门和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委意图、主张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大会全过程、各环节。全体代表要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审议、踊跃发言,积极为龙岗“十五五”规划,以及新的一年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要严格纪律要求,严格落实请假制度,自觉维护大会良好会风会纪,确保大会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当天,会议还开展了龙岗区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评价,审议了《关于龙岗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2026年龙岗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龙岗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深圳市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龙岗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龙岗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和《关于龙岗区2025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草案)》等文件,并审议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粤公网安备:440307020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