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是由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办的政务新媒体平台,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为核心内容,致力于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公众号自运营以来,公众号粉丝量超214万,社会影响力持续增强。为确保2026年度公众号运营服务的连续性和专业性,现对“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内容与运营
(1)日常推文:每周推送不少于2期(每期1-3篇),每年(按合同周期一年计算,下同)累计推送不少于104期(按52周计算),不少于200篇;
(2)视频制作:主动对接其他职能部门,挖掘贴合区域安全等需求的视频主题,每年制作12条安全等主题视频(其中至少6条原创视频),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
(3)原创图文:每年发布“原创”安全类推文不少于20篇,每篇在其他公众号转载次数不少于1次;在节假日、开学季、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制作原创海报或漫画不少于10套;
(4)评论区管理:结合每期推文或视频主题,主动策划评论区话题,将评论区打造为“第二课堂”,通过高频互动提升账号活跃度与用户粘性;
(5)线上线下活动:创新开展至少3场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活动次数根据工作需求统筹安排,费用包含方案设计、前期宣传、物资采购、场地租赁、人员劳务、组织执行、第三方平台手续费等,最大限度提升活动吸引力与用户参与度;
(6)宣传报道:围绕安全科普核心,每年对“龙岗第一课”的作用、意义、典型案例等开展宣传报道不少于2次。每次宣传需在区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含报纸、官方政务公众号等)刊发宣传稿件;每次需在不少于3个不同媒体渠道发布,且每个渠道的单篇稿件字数不少于1000字,稿件内容需经招标人审核确认。
2.推广与增长
(1)粉丝数保持稳定增长,原则上每年公众号粉丝数不得低于代运营前的粉丝数(以合同期满日数据为准);
(2)推文阅读量以推文发布7天内数据为准,其中单篇阅读量超5000的推文不少于80篇;每年安全类推文单篇阅读量超1万的不少于20篇;打造爆品推文(单篇阅读量超10万)不少于4篇;定期将优质内容投稿至“学习强国”“广东发布”“深圳发布”等优质平台;
(3)每年视频阅读量不少于50万人次,阅读量以搭载本单位2019年以来制作各类视频的发布阅读量进行统计,推文发布主体包括本公众号及联合推广的其他官方公众号;
(4)及时精选优质评论予以置顶展示。对用户提出的合理咨询在24小时内给予回应。将活跃的评论区转化为吸引新粉丝的“流量入口”。
3.技术与维护
(1)合理设置栏目分类,引导用户访问历史文章、视频课程,增强功能实用性;
(2)设置并持续优化被关注回复、关键词回复等,提升互动效率与用户体验;
(3)配置敏感词库或垃圾评论过滤机制,对恶意刷屏,不当言论等内容实现自动拦截;
(4)建立技术问题及舆情监控机制和应急预案,对技术故障或突发安全事件相关舆情雷区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
4.审核与分析
(1)遵循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规则,严禁发布违规内容,确保所有内容和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建立评论内容“先审后发”机制,确保评论区清朗可控,符合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求;
(3)利用微信数据分析工具分析视频阅读量、转发量、完播率、互动率,推文阅读量、转发量,粉丝增减数等核心运营数据,形成每周周度数据小结,根据数据反馈调整推文内容类型,分析用户行为,优化内容策略。
(二)团队配置
(1)成立专门团队,配备1名项目专员。团队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公众号编辑、美编、校对、技术支持、法律咨询等;该项目专员将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驻点服务,每月累计驻点时间不少于4天,少于4天将影响评分;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3年以上政务新媒体运营经验,近3年主导过至少2个公众号或视频号并有成功案例,熟悉公众号内容策划、视频拍摄、活动执行、粉丝引流、舆情处置等工作;须提供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账号运营案例、数据佐证、活动成果及舆情处置案例等。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有效期满,经履约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四、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
五、项目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需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鼓励投标方提供更高水平(数量、质量、种类等要素)服务,综合考察项目报价、同类项目业绩、项目配置、项目实施方案等因素,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为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的下属企事业单位,或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或者子公司(提供报纸出版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相关关系证明文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3.有开展项目的团队及微信公众号代运营的设备等。
4.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编辑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七、投标文件
(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1,加盖公章);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须密封,于提交投标材料时核验。
(二)投标材料
1.目录;
2.2026年“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报名表(见附件3);
3.公司简介;
4.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文件;
5.项目报价表(见附件4);
6.项目团队(人员基本信息、人员分工及配置等);
7.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保密计划、服务响应等内容);
8.2023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的3个政府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业绩材料,不足3个的据实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能确认此项项目的文件复印件)。
以上投标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装袋密封后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将予以退回。
八、投标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3月31日(限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下班前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617室。
联系人:丘老师、尚老师,联系电话:0755-28436973。
递交投标材料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开启评审工作,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将在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官网(http://www.lg.gov.cn/bmzz/rlzyj/)进行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解释为准。
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2026年“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报名表
4.2026年“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报价表
5.评审评分参考标准
6.2026年“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运营服务明细(参考)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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