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湾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管项目物业管理用房办公家具采购
二、采购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制作办公家具,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三、采购限价:采购总费用不超过125520.33元(含税)。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业务开展授权证明;
(二)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重大违纪记录如吊销许可证、刑事责任、200万元以上的较大数额处罚等,严重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
(三)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和分包(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六、合同结算方式
(一)乙方承担运费并在本合同签订后20日内负责送货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货物交付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方转移至甲方。
(二)货款支付方式: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货款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5%的合同价款,如存在货物数量不足、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形,或履约评价(附件3)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余款5%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甲方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二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乙方按照评价结果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三)结算原则:中标人报价即为合同暂定总价,以采购人实际需求配送的办公家具结算。
(四)一年内甲方如需增购同类家具,乙方供应价应参照且不高于现投标报价。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止(5个工作日),响应承包商应于2月5日18:00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4副及电子版1份,全部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669号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二楼(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823115308)。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至报价人。
(二)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由报价人按采购限价要求自主报价,报价含所需所有税金和费用;如投标人曾参与本项目采购询价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此前提供的询价报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三)响应文件须按照响应文件一览表次序进行编排,响应文件内所有资料需清晰。
(四)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则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则拆封响应文件继续评审,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则直接选定承包单位。
八、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采购结果将在产服集团官网予以公示。
九、特别说明
(一)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二)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遴选评审后,如成交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响应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报价表
3.综合评分表
4.承诺函
5.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深圳市湾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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