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司受托运营管理的物业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对18家拖欠租金等费用的企业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涉及标的金额约为人民币1,241.56万元。现拟采购相关委托代理法律服务,本次招标控制价(含税)为人民币464,783.33元以内。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拟对17家拖欠租金等费用的企业提起诉讼,截至2025年10月31日,拖欠费用合计约1,208.37万元;另对1家企业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金额为33.19万元(企业清单详见附件1)。
二、采购方案
(一)采购标的
提供18家企业物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法律诉讼委托代理服务。
(二)服务范围
指派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我司与18家企业物业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提供诉讼期间的法律服务。
(三)服务周期
代理律师应负责委托案件的全部诉讼工作(包括一审、二审及/或执行阶段),直至取得生效法律文书。
(四)服务内容要求
1.对合作中知晓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2.与当事人保持良好沟通,详尽了解案件情况,归纳案件的主要法律关系,确定基本诉讼思路,分析案件并初步整理案件的争议焦点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3.结合对案件的初步判断向当事人有针对性地询问,并向当事人清晰地陈述案件思路,并请当事人尽可能提供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资料;
4.结合案件事实、初步诉讼思路审阅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并大量查阅相同或相似案件的判决。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诉讼思路并负责起草诉讼文书、负责调查收集证据材料、负责起诉进程出具法律意见、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5.针对对方提交的答辩状与证据,结合我方主张准备回应意见与质证观点,并从中发掘有利于我方的内容;
6.开庭本着实事求是和最大限度地维护我方当事人利益的原则充分并准确地陈述观点,灵活地处理审判庭突发事件;
7.庭后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开庭情况,结合庭审情况及法律观点草拟代理词并及时提交法院,并与案件主审法官和书记员围绕案件保持畅通沟通,督促法官按时审结案件。
(五)服务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在深圳市设有常驻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或者分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主办律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专职律师),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3.主办律师应拥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执业时间不少于五年,且近三年内至少代理过五起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
4.响应单位未被列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e.org.cn)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名单。
(六)截标后说明
1.若第一轮应标人小于三家的,我司将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告,具体以二次公告内容为准。
2.若连续两次遴选时限内,若仅有两家合格响应单位的,我司将不再发布第三次公告,直接从两家响应单位中选定中标单位,若仅有一家合格响应单位,我司将直接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
3.遴选评审后,如成交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我司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响应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由原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单位。
三、比选方式
按照择优和竞价(综合评分)的方式选定服务单位,比选标准见附件3。
四、支付条款
付款按照诉讼案件单宗进展单独结算,具体如下:
1.正常诉讼
单个案件一审或二审或执行阶段确定正式案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阶段代理服务费的30%,在单个案件完成一审或二审或执行阶段并收到法院相关文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阶段剩余全部代理服务费。
2.调解、和解或撤诉
在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撤诉、达成和解、达成调解的,按该阶段的代理服务费标准减半支付。
五、标书文件提交要求
1.标书需密封装袋,密封线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电子档技术标方案须为Microsoft Powerpoint或PDF文件格式;
3.必须在每页材料上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4.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需一式伍份。
5.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12月12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西路546号城投商务中心14楼(联系人:何小姐,0755-28906265),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六、特别说明
1.本标的总费用含税报价不得超过¥464,783.33元(人民币肆拾陆万肆仟柒佰捌拾叁元叁角叁分),否则作为废标;
2.本标的代理金额或存在增加或减少,最终代理金额以签订代理服务合同时为准。如代理金额出现变化,代理法律服务费不做变更,以响应人报价签订代理法律服务合同。
七、回标地址及联系人
1.回标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城投商务中心15楼
2.答疑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06265
附件:1.拟诉讼企业名单
2.响应文件一览表
3.综合评分表
4.承诺函
5.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产业发展运营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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