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有法可循
优美市容,共建共享
《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
为建设清爽城市立面提供规范遵循
这份合规指南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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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告禁设区域
党政机关、文保单位、校园周边
市政设施、人行天桥、立交桥、铁路桥
建筑屋顶、城市绿地等

审批&备案分清,办事不走弯路
大型户外广告:需审批
判断标准:单边≥2米或 面积≥4平方米
注意:改变结构、功能、规格、形式的、需重新审批
小型招牌、车身广告按规范自行设置
一楼门楣招牌:备案合规即可

安全责任双落实,风险早规避
广告设置人:
承担安全首要责任
常态化开展巡检维护
载体业主/物业:
履行日常安全监督义务

违规后果
大型广告: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责令拆除
非大型广告:限期整改,逾期将处罚
影响安全:从严处置,追究相关责任

记住几句顺口溜
设置广告不发愁
户外广告须遵法,违规私设会受罚
沿街立面莫乱挂,楼顶桥边不可搭
审批备案先询查,结构合规再上马
山海鹏城美如画,文明安全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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