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龙岗区政协第二、第三、第六界别活动组到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界别活动,举办“新《公司法》解读”主题宣讲会。区政协领导罗平出席活动。区政协委员(常委)于泳波、贾涛、李哲海、李振、李晓霞、朱佐昆、容文钰、陈钊、叶剑龙、詹云、于碧鲲、黄小准、刘伟业、郑天和、赵娟妹、季佳镘、杨亚琴、熊缨、李梅笑、王艳荣、陈泽蓬、潘端彬、彭泉根、黄水前、钟玉燕、陈盼莅、吴俊梅、赖丽香、陈焕先等参加活动。
界别组一行参观调研了深圳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观看东部公交宣传片和交通系统多媒体演示,并听取公司建设发展情况介绍。在随后开展的“解读新《公司法》”专题讲座上,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一级法官郑则川作主题宣讲,并和与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据介绍,新《公司法》于2023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比旧法,新《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董监高职责及简化流程等方面作出了重要修订。
罗平对本次活动和委员履职成果表示肯定。她指出,今年上半年龙岗区GDP突破2500亿元,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4%,经济增长势头强劲,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新《公司法》不仅简化了企业注册和运营流程,降低了创业门槛,还通过强化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对龙岗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她强调,委员们要准确把握新《公司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以法律为保障,立足本职工作和政协平台,履好监督之责,凝心聚力共促龙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