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200010
【提案人】第六界别、活动组、于海清、冯艳虹
【理由】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时代背景下,龙岗作为深圳东进战略的主战场和核心区、深莞惠“3+2”经济圈几何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腹地,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龙岗毗邻香港,为香港青年搭建在深创新创业、就业发展的舞台,帮助香港青年融入祖国发展大局责无旁贷。但由于体制机制、社会文化、生活方式等存在差异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香港青年来龙岗创新创业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不利于开创龙岗深港青年创新创业新局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多头管理”导致香港青年管理服务主体较分散。目前,龙岗负责香港青年管理服务的工作力量比较分散且互有交叉重叠,统筹相关部门、整合工作力量存在一定困难,对于香港青年而言,因为多头管理,政策体系庞杂,“零敲碎打”现象比较严重,申办流程不明,行政效率不高,加之缺乏与政府部门沟通渠道,容易造成对政府的负面评价,进而影响政府公信力。
2.“次市民待遇”影响香港青年在深圳就业创业。目前,香港青年在深圳(龙岗)生活、升学、就业、创业等方面,存在许多障碍,人才住房、交通设施、社会保险、继续教育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缺乏对香港籍人士来深圳(龙岗)的适应性帮助,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聘用等方面,虽没有受到较大限制和约束,但没有清晰的指引,无从报考,部分企业也因为香港青年聘用程序较为复杂而放弃。
3.深港青年交流活动缺少统筹、规模小且分散。近年来,深港交流活动逐渐趋于频繁,活动规模也不断扩大。但也存在不少软肋。缺乏有效组织统筹,多数都是由单一或零星社会组织发动、举办,没有建立起成熟活动对接平台体系;普及面不够广泛,活动主体以深港精英青年为主,较少关注人数更为庞大的普通青少年,影响力对基层群体较小;持续时间短、形式单一,难以对香港青年产生持续性影响,难以巩固交流效果。
【办法】
1.建立龙岗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促进龙岗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以区委名义成立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涉港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纳入成员单位,建立健全龙岗区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领导、政出一门、协同解决香港青年在龙岗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医疗待遇、子女入学等问题,帮助香港青年在龙岗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2.创设“深港青年创业天使基金”
先行先试、探索在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下设或创设“深港青年创业天使基金”,加大对深港创新创业青年的扶持力度,提供就业创业补贴,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发放流程。同时,争取市里支持,积极拓宽专业领域资格认定和从业范围,允许香港青年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允许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香港青年在龙岗从业。
3.打造深港创新创业青年“生活共同体”
依托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深港青年创新创业社会组织共建共享平台,寻找“最大公约数”,为社会组织开展深港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对接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打造一批活动成效好、影响面广、参与度高的深港青年创新创业活动,促进深港创新创业青年深入交流;依托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大运软件小镇、星河•领创天下等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深港创新创业青年创造共同的工作生活、交流合作、资源对接平台,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打造深港创新创业青年“生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