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200044
【提案人】陈忠
【理由】
目前,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针对企业人才安居住房分配,采用分值排名轮候规则进行,即根据同一批次的企业综合得分,按高低排位(综合得分相等的企业按受理回执号的先后顺序)确定轮候次序。分值根据企业年度税收贡献(a)、人才规模(b)、行业荣誉及其他(c)综合确定,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出每项指标分值(a、b、c),再附加权重计算出权重分值,最后各项权重分值之和为该企业综合得分(a*60%+b*25%+c*15%)。
采用以上计算方式进行人才安居房分配在实际情况中展露出了诸多弊端:
首先,公共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深圳星河WORLD园区企业猛狮科技、云智汇科技等,申请到了位于坂田街道呈祥花园的人才安居房。但由于呈祥花园距离深圳星河WORLD园区约11公里,且交通不便,导致企业员工不愿入住,造成人才房屋的空置。又如成功申请了星河银湖谷人才安居房的部分企业,由于办公地在龙岗中心城或横岗办公,距离较远,上下班极为不便,常有转租、空置等现象,严重影响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
其次,现有分值计算规则体系未能根据企业发展状态进行动态、合理地重新筛选。如深圳星河WORLD园区某企业于2017年度申请了10套银湖谷人才房。受制于自身发展及外部环境影响,按计算公式,该企业目前的企业轮候分值较低,但仍然占用10套人才安居房,显然对其他更加优质但迟迟未能申请到人才安居房的企业人才不公平。
【办法】
(一)将地域因素纳入分值排名轮候规则体系中
除已有的指标体系之外,建议将企业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等地域因素纳入人才安居房分值计算的规则体系中,尽量保证分配就近房源,在合理满足企业人才需求的同时,也便于公共资源的高效统筹,提升分配效能。
(二)依据企业轮候规则,定期应对企业的轮候分值进行考核及排名
建议政府定期(具体可依政府商议而定)对已申请到人才安居房的企业分值进行计算排名,若分值出现20%(具体可依政府商议而定)及以上的浮动,则建议按浮动区间给予适当的增减指标。
(三)对于拟引进入驻龙岗的优质企业,希望给予特殊对待
对于拟引进龙岗的优质企业,特别是希望企业将注册地变更至龙岗的优质企业,建议给予一定的特殊优惠政策或附加分,避免出现因其他区域政策优于本区而出现优质企业流失的现象,真正为龙岗区政府留企业、留人才、留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