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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非深户子女小一、初一申请公办学位提供房屋租赁有关资料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3日 来源:龙岗区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提案号】20200062

  【提案人】杨琳

  【理由】

  根据我区以往小一、初一公办学位申请要求,非深户儿童、少年应于入学前一年的4月1日之前办好房屋租赁凭证(限红本房产证)或者租赁信息(限蓝本物业)。通常家长会找专门的机构代办或购买合同、租赁信息,由此市场上还出现了专门代办此类事项的机构和个人,根据地段和学位情况不同,收费在5000元-30000元之间,比较昂贵。2019年起,各街道网格中心停办了租赁信息,意味着非深户儿童和少年入学只能凭借租赁凭证,因此租赁合同代办市场价格水涨船高。

  我区存在大量的未确权蓝本物业,房屋租赁资料的政策收窄,使得一部分租住在自建房的非深户子女无从提供租房信息资料。

  【办法】

  基于租赁凭证和租赁信息仅用于划分地域学区,且今年起红本房产证的租赁凭证非常紧俏,为减轻非深户购买租赁凭证的经济压力,且能够真实地反应入学孩子的实际居住情况,建议对非深户租房信息的要求由提供房屋租赁信息改为提供在街道网格中心登记的租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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