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200070
【提案人】张辉顺
【理由】
随着医改的深入推进,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健全了医疗健康制度,并使病有所医和健康中国的理念得以落实。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资源的均等化分配,使各级各地都有相对均等的机会享受优质医疗服务。通过医联体和分级诊疗等机制创新,促进医疗资源与患者需求的优化匹配,一定程度缓解了医患紧张关系。但是,近年来,全国伤医、杀医恶性事件频频发生,令人震惊。据统计,2001年至现在,全国被杀害的医务人员达50多人,伤害人数达3000多人,医患关系紧张形势不容乐观,所以,必须从法律、制度建设上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人身保护,强化医疗机构执业的安全措施,防范医疗伤害事件发生,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办法】
1、加强相关制度落实,区公安部门联合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根据2018年10月发改委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制定防范伤医、干扰医疗秩序的细化制度并落实,建立伤医杀医高概率个体名单制度并且医疗机构联网预警,建立包括安检制度、从快从重处罚制度在内的医疗机构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医警沟通,落实相关制度,对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强化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在考核制度上落实防范伤害医务人员的主体责任。对威胁、辱骂医护人员,对医护人员不满的,可能引发严重的不良事件,院方管理层应积极及时介入,同患方进行有效沟通,请公安部门积极介入,有效保护医务人员。
3、加强医疗机构安保设施和增加安保人员。在诊疗区域配备电击器、一键报警器等,在急诊科、门诊人流量多的区域增加安保人员。
加强居民健康教育,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患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