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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2日 来源:龙岗区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提案号】20200075

  【提案人】赵丽娜

  【理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儿童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全社会都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情,共同努力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目前我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约50万左右,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党和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和关心。为聚焦特殊群体,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2019年6月国家民政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旨在重点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医疗、教育和监护责任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社会各界有责任有义务加强对这类未成年人的帮扶救助。对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只有通过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才能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有需要的孩子身边。

  【办法】

  1、落实养育和保障政策,完善民政部门牵头,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区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增加有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管理模块,确保应养尽养。

  2、优化关爱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康复和特教服务;发挥好“妇女儿童之家”等平台在儿童维权、关爱、生活品质提升方面的积极作用,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人格。

  3、加强教育救助保障,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体系范畴,建立“一人一案”教育档案,解决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学问题,确保相应助学政策落实到位。

  4、健全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恶意弃养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时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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