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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公园规划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2日 来源:龙岗区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提案号】20200100

  【提案人】刘元清

  【理由】

  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有利于提升市民绿色福祉,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林业部门一直以来给予了积极的支持。但是,据我们调研发现,目前我区公园规划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公园建设项目因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迟迟得到不解决影响了公园建设顺利推进。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公园规划设计不够合理,占用林地面积较大;另一方面是现有法规仅对列入建设用地指标的管理服务用房、展示厅等设施明确办理永久使用林地手续,而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停车场、广场、垃圾处理房等配套设施因未列入建设用地指标,既无法申报永久使用林地手续,同时,现有法规也未明确如何申报占用林地手续。二是公园规划建设时弱化了森林防火设施特别是防火蓄水池、生物防火林地的规划建设。

  【办法】

  一、在全市率先推动规范公园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管理机制。打破现有法规,出台政策明确公园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指引,采取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审批方式解决停车场、广场、垃圾处理房等配套设施占林问题。

  二、强化公园规划审查。深圳90改革后,规划部门取消了公园详蓝审核,公园管理部门应会同规划部门共同修编我区公园中长期规划,强化公园建设方案审核,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减少占用林地,引导建设单位采取生态广场、地下停车场等方式规划建设。

  三、增加资金投入,强化森林防火设施规划建设。公园管理部门应指导建设单位在编制公园方案设计时,科学合理布设防火通道、防火蓄水池、生物防火林地。同时,将森林防火设施列入公园建设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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