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150010
【提案人】胡世平
【内容】
1、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背景。“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是2006年国务院清理表彰项目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保留的唯一一个表彰项目,从2012年开始该工作被列入深圳市卫健委重点工作。自2008年以来,我市加强社区适宜中医药技术培训与应用,鼓励师承中医技术,学习借鉴全国其他地区社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经验,做了大量夯实中医药发展基础的工作,在全市形成了较好的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与势头。根据《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人发〔2011〕54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与要求,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于2012年开展了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活动。2013年8月2日,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要求我区加快创建步伐,尽快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力争2015年完成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在刚刚召开的龙岗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此项工作被列入今年政府的重点工作。
2、充分认识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是落实国家、省、市医改政策、促进健康产业,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医药注重阴阳平衡的防治原则,个性化的辨证论治,多样化的社区适宜技术、天然化的用药取向。中医药具有临床疗效确切、用药相对安全、服务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注重预防保健的优势。创建工作对于传承中医药文化、满足老百姓对中医药极大需求、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3、龙岗区具备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群众基础,此举顺应群众民生需求。龙岗区客家人占户籍人口的90%,是闻名遐迩的客家人聚集地,人们运用中医药知识养生保健文化源远流长。历代客家人及海外侨胞对中医情有独钟。特殊的气候环境、地理位置和历史与人文,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客家中医药文化。大运会让龙岗区的发展提速了十年,不同层次的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也日益提高。所以说,龙岗具有悠久的中医文化沉淀,龙岗居民尤其推崇信奉中医药文化。
4、龙岗区已经具备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医疗基础。龙岗区医疗服务人群位居全市前列,龙岗区中医院、龙岗区中心医院、龙岗区人民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已经承担全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任务。龙岗拥有119家社康中心,是深圳市社康中心最多的行政区。龙岗区中医院是龙岗区委、区政府投资兴建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社区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立中医院,定位为三级甲等。目前医院规模、硬件设施排行在我市第一,我省第三。医疗技术力量雄厚,中医药发展势头迅猛,特色突出,有实力成为龙岗区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示范区的龙头单位。
5、创建工作是改变我区中医药医疗服务存在供给不足现状的突破口。深圳市(“十一五”期间)国家、省、市中医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全市共有83家,其中宝安区有12家,罗湖区有8家,福田有3家,我区只有2家。由于中医药服务未成气候,造成中医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影响力明显低于其他区。我区社康服务数量位居深圳第一,但提供中医药服务凤毛麟角。大运会让龙岗区的发展提速了十年,不同层次的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特点,匮乏的中医服务不能满足辖区居民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龙岗人民难以享受到中医医疗服务,大量的龙岗居民要到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去看中医。
目标:
我区计划通过2年时间的建设,按照《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以区属医院为龙头,以街道综合性医院为网络,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各类社会医疗机构为基础的中医“治未病”及其适宜技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中医药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中医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创建中医药特色预防保健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区和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工作。使我区中医服务体系能提供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能满足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第二批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单位,在2015年以前,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估验收。
【办法】
1、认识到位。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我们面临的新挑战与新机遇。在全区广泛宣传发动,使全区医务工作者深刻认识到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意义,使人人都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创建行列中。要求全系统各单位振奋精神、铆足干劲、扎实工作,确保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要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快速高效。
2、组织到位。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责任。龙岗区卫计局组建工作班子,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妇社科作为社区中医药指导科,具体负责研究《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龙岗区卫计局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配套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将创建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逐条逐项分解到各单位,找差距,定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将各单位创建工作落实到科室部门、落实到人。尽早召开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启动会。与区属单位、街道医院签订了《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把创建工作列入绩效考核。
3、经费到位。区财政设立创建专项经费,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按1:1比例匹配。各医疗机构实行统筹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社区的中医药人才培训和基地建设、中医适宜技术项目的开展、中医“治未病”诊室的建设及其相应药械配备、中医药防病、治病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利用绩效考核等经济杠杆措施鼓励开展中医药服务,提高中医诊疗率。
4、项目到位。举办不同层次中医药培训班。各区属医院、街道医院病区及门诊开设中医药治疗室,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各区属医院、街道医院至少设3个社康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增加中医特色的格调,设置中医诊室、中医康复治疗室、中药房,配备一定数量种类的中药饮片;提供煎药服务。医院包括社康服务中心配制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和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
5、人员保障。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开展基层中医药转岗培训和全科医生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地发掘和吸引中医人才,使中医药人才配备符合创建要求。采取倾斜政策和措施,让中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每个社区服务中心配备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基本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