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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提案号】20150009

【提案人】王俊荣、肖良文、冯艳虹、许雪梅

【内容】

  1、近年来,我区经济快速增长,环境不断改善,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是提升我区形象的内在要求,是我区功能建设的最高价值。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是一个战略性惠民项目和德政工程,能提高广大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应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锁定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2、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了文化事业和产业建设步伐,实施了一系列文化惠民措施,全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与全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情况和居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的现实相比,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人才技术保障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我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是基础与特色互有,优势与薄弱并存。

  3、按照创建标准要求,确定具有典型示范性意义的地区和项目,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龙岗布吉文体中心,已有立项和审批公益性质用地指标,闲置多年,用地是寸土寸金,既浪费国家资源,又浪费黄金地段用地指标,又不能惠民,发展非常不均衡。若能通过中央财政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给予补助和奖励。将示范区(项目)创建与国际文化建设相统筹,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深化文化惠民,将推动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提高。探索和建立我区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为推进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保证。

【办法】

  1、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结合龙岗实际,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构建基本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实践示范和创新建设经验。

  2、要通过大力宣传,塑造我区个性鲜明文化形象。这对于我区创新发展来讲是一种内在特质和无形资产,能给人产生极大的震撼力。我区形象具有不可替代的经济文化内涵,不仅反映居民生存境界,增强我区发展能力,能全面反映我区的国际活动能力,提升我区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3、建议把龙岗布吉文体中心建设作为我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示范项目抓好落实。随着龙岗区环境、交通的改善,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号称百万人口的布吉,文体设施匮乏一直是不少居民心头挥之不去的痛。想看电影,都要开车到市区去看,图书馆和运动设施匮乏,对居民而言非常不方便,生活质量、幸福指数降低,产生强烈的落差感。区政府有理由通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加大龙岗布吉文体中心建设的投入,用中央财政的补助和奖励撬动省、市财政资金的投入。充分利用布吉创意生态文化体育产业的优势,特色品牌培育工程和推进区内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实施龙岗布吉文化体育中心建设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开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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