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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提案号】20150005

【提案人】宋逸阳、古少扬

【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高度。龙岗经过建区20多年的发展积累,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城区面貌日新月异,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主要体现在:

  一是河流整治任务艰巨。龙岗河干流整治基本完成,水质不断改善,但部分指标仍未达到功能区划标准。由于资金不足,部分河流整治项目进展缓慢。

  二是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我区截污主干管体系已基本建成,但污水支管网建设严重滞后。部分污水未能通过截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而是直接排入河道,造成部分污水处理能力未能充分利用,也使河流污染严重。

  三是环卫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城区垃圾产生量超过预期,红花岭垃圾填埋场只能解决我区3至5年的垃圾产生量,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迟迟未能推进。

  四是生态用地比重降低。我区是全市重点开发地区之一,大量建设项目的实施使局部生态质量出现下降。大鹏新区的划出,也造成我区生态用地比重由61.7%下降至38.9%,低于全市56%的水平。

  当前,全市各区在改善环境质量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上不断推出新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有三个行政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龙岗也要积极作为、乘势而上,把创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加以推进,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擦亮“生态龙岗、创业新城”的金字招牌。

【办法】

  1、加快推进生态建设重点工作。针对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与生态区创建标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要求的差距,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污水支管网建设及河流综合整治,对重点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落实《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治理控制,加快黄标车淘汰。

  2、强化环保执法监管。一是树立环境执法权威,增强环境执法刚性,促进企业自主守法经营;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环保与消防、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积极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

  3、完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变革政府绩效考评指标,借鉴外地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着重突出绿色GDP概念,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评价体系。

  4、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多途径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全力打造具有龙岗特色的环境宣传教育品牌;强化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各界的环保责任感和生态文明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低碳理念,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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