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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龙岗区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提案号】20150004

【提案人】谢海棠、刘杰、陶琴、黄丽萍

【内容】

  我国人口已进入老龄化时代。深圳改革开放也已有30多年,较早的来深建设者现已经进入老龄年段。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使得独生子女家庭里,一对大妻将要面临四位甚至更多老人的赡养问题,很多家庭己无力独自承担老人的所有养老生活。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养老的需求多样化,对养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深圳1000多万居住人口,户籍的老人从2000年底的7.6万人猛增到现在的20万人,非户籍则达到60万人。这样庞大的80万老人群体迫切要求自己的养老空间和场所。但深圳目前仅有各式养老床位3000余张,根据《深圳市2013-2020年养老规划》要求今后养老床位近3万张,同期龙岗地区要增加6000张养老床位。

  目前,我区养老方式主要有:个人养老方式(即纯粹依靠个人积蓄或其他财产来源)和机构养老方式——如入住养老院(收社会自费老人)、福利院(综合性)、敬老院(主要收农村五保户,带有财政补贴,农村集体供养质) 等。而社区养老方式是种新型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实行很多年,目前在深圳市有些区已经推行,而我区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

  龙岗地区现有养老机构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并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机构匮乏、规模配套不完善、现有养老机构远远低于市场需求、缺少专业培训等问题日益凸显,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问题亟待解决。

【办法】

  1、制定相关制度和完善服务体系。由民政局负责牵头,各街道社区具体操作落实此项工作。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养老发展进程中,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扶持。政府职能部门应深入调研,借鉴先进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制定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养老体制的制度设计、建设计划和拟采取的措施。对社区养老场所、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做进一步明确。

  2、先试点,后推广。通过调研,选择在条件较好的街道和社区先搞起来,政府给予积极扶持、鼓励政策。

  3、公办民营——探索社区养老新模式。为适应现今养老形势,应打破传统养老产业发展模式,动员社会力量采用“公办民营”方式在龙岗区建立综合养老院,达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政府为民解忧为民造福职责,达到民生工程、养老工程的共同开发和利用,建立起引领全国的创新发展模式。

  4、鼓励社会资本兴办非盈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将公益主旨与可持续运营模式相结合,吸纳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的养老机构和投资者进入龙岗区养老服务行业,以满足老年人养生养老服务的需求。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

  5、精准定位,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改变传统养老院单一以照料为主的方式,建立综合性大型养老福利机构,把养老服务产业化和健康产业结合起来,集养老、养生、医护照料、保健康复、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服务的综合性老人服务的健康大社区,既能有效缓解床位紧张问题,又能满足老年的养生养老需求,正是对和谐社会、民生多样化服务进行的有益探索。

  6、加强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由社工、义工、志愿者、身体健壮的离退休人员先由社区进行护理知识的培训,然后上岗。中青年人利用休假或空闲时间到社区养老院工作,累计达到一定工作量后,到退休年龄时只需缴纳个人生活费,可享受免费社区养老院养老。累计工作时间不足的,除需缴纳个人生活费外,还要按比例每月纳一定的养老费用。此举一方面可减轻政府的负担,另一方面对于有时间,经济不富裕的人士可减轻其压力。同时通过社会慈善、福彩等实现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完善我区的养老事业。

  7、加大社会化养老的宣传力度。开展“孝亲敬老”为主旨的教育宣传活动。联合老龄委、老年人协会、老年活动中心、敬老院等社会组织和福利机构,在龙岗区各社区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为主题的教育宣传、养老知识文化普及活动。在努力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同时,正确引导以逐步改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加强对社会化养老是现代社会普遍推行的养老方式的认知宣传,努力显现和让市民切实感受到社会化养老既有益于社会稳定,更有利于个人、家庭的重要性。在保障老年服务人员各种待遇的同时,加强对其职业道德、责任感和荣誉感的培养,使老年人不仅在生活上得到照顾,还能精神上保持心情舒畅,在全社会的关怀和需求动力促使下,使社会化养老事业下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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