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170098
【提案人】贺守义
【理由】
近年来,随着网络时代的发达、通信技术的进步,一些不法分子借助于手机、电话、网络社交工具等疯狂地从事诈骗活动,这些诈骗活动呈现高速增长蔓延态势,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以电话、网络、短信多种形式存在,其中电话诈骗的受害者最多,网络诈骗数量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公共WIFI的增加和网络支付方式的便捷呈逐年增加趋势,对群众的危害越来越大,防不胜防。
2016年发生的“徐玉玉案”,震惊全国。2016年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中坦村18岁女子徐玉玉接到了一通诈骗电话,即将进入南京邮电大学英语系就读的她被骗走9900元学费。在和父亲报警回家的路上,家境十分贫寒的徐玉玉突然心脏骤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避免类似徐玉玉悲剧重演,不仅需要加强公众的防范意识,监管机构更责无旁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需要有关部门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与力度,重拳出击,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诚信体系,为布吉街道居民安居乐业、全身心投入“东进”战略提供安全满意的治安环境。
电信诈骗根源调研:
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7万起,是去年同期的2.5倍;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8万名,是去年同期的2.7倍,但在这些案件中可以发现,依然存在不法分子的“数据黑色交易”,也有数据维护者的监守自盗,暴露出实名制落实不力、运营商态度不明、相关监管措施不力等诸多问题。
电信诈骗得以成功的关键,核心原因是骗子得到了个人最新最隐私的信息,从而轻易得到了被害人的信任,进而一步步走进骗子的陷阱,直至转账被骗,据初步调查发现,个人信息有以下重要泄露渠道:
(一)不经意间个人信息已被透露。有民警介绍,人们扔掉的车票、快递单、扫码领奖品、房产登记、银行卡信息登记、保险登记等,都可能泄露信息。
(二)黑色产业链倒卖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泄露有三种情况:一是接触到数据的工作人员人为泄密,二是黑客入侵目标获取数据,三是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如IT系统服务公司)获取数据后泄密。已成为黑色产业链,可以轻易购买到特定人群的信息。
(三)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导致诈骗猖獗。目前仍有不少电信运营商为开拓市场,在贯彻执行政策实名制时存在实名制落实不力、运营商态度暧昧、相关监管措施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骚扰信息、垃圾信息、诈骗信息泛滥。
【办法】
电信网络诈骗之所以能大行其道,与其隐蔽性、多样化、跨地域的特点不无关系,也暴露了政府管理、司法手段、社会监督的缺失。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力度,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诈骗源头治理。电信诈骗是通过电话、短信等以通信网为诈骗通道实施的诈骗行为,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应坚决禁止网络改号电话运营,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不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对“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管理。还必须强化各相关行政部门的合作职能,建议建立由公安部门牵头的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和整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打击合力。
(二)加强对运营商和银行的监督。电信网络诈骗离不开手机卡、银行卡,因此运营商和银行要加强监督。针对改号的诈骗电话,运营商要集中研究、拿出技术手段进行杜绝,尤其是对境外电话改号、网络电话改号。银行要进一步加强银行卡实名制的验证机制,对于未经实名验证的卡不予开通电话、网络转账功能,对已实名验证的卡须定期复验,杜绝倒卖和出售银行卡、冒名开卡、用遗失的身份证开卡等现象,加强境外转账审核手续。
(三)加强泄露信息人员打击。徐玉玉受骗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她在接到诈骗电话的前一天确实接到过教育部门发放助学贷款的通知,从而放松了警惕。建议公共服务领域尤其是教育、医疗、金融、房产、车辆等相关业务办理时,个人信息应采取部分显示的方式,防止工作人员盗取客户信息;加大对搜索平台、网络社交工具运营方违法泄露个人信息的惩处力度,形成震慑作用。
(四)加强媒体宣传提醒。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防骗宣传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更及时、更有效、更全面。青少年人群社会阅历少、老年人群缺乏新知识与警惕性,是诈骗团伙的首选目标。建议把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宣传内容,列为进学校,进社区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依托各学校、各社区强化对青少年、老年人等易被骗群体的宣传教育,防范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