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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进规划建设专业人才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0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提案号】20170079

  【提案人】罗雅

  【理由】

  近几年,为全面推进“东进战略”,打造“深圳东部中心”,全区规划建设任务大幅增加,同时配合市“强区放权”改革的进行,我区也承接了大量规划建设工程项目。面对规划建设任务业务跨度、工作强度、专业难度的增加,人力保障成为高效高质完成任务及顺利承接事权工作的核心。

  存在问题

  (一)人员编制紧缺,难以满足单位需求。据统计,在“强区放权”事权承接中,城市更新局、建筑工务局、住建局、环保水务局等各单位要求增加编制200多名。目前全区公务员编制紧缺,事业编制“只减不增”,现有库存的人员编制根本无法满足相关单位的用人需求,同时,人员编制招录周期长,且编制内人员待遇等对技术性强的专业人才缺乏吸引力,新进人员不能迅速到位,也难以找到专业人才。

  (二)聘用人员待遇低,项目管理风险高。目前各单位及街道及有通过聘员或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部分工程专业人员及大量辅助类工作人员,但由于聘员待遇普遍偏低,无法引进和留住高技术人才,专业人员流动性大、长期紧缺,造成项目管理不稳定且水平低;同时使用临聘人员管理工程建设项目,也增加了项目管理的技术风险及廉政风险。

  【办法】

  为缓解目前规划建设工程专业人员的压力,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专业需求,建议参照目前医疗卫生、教育领域引进人才的管理办法,建立城建领域技术人才引进管理机制,出台新的引进规划建设专业人才实施办法。

  (一)引进来。在专业性较强的机关事业单位设置高端专业人才特聘岗位,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制;完善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配套措施,吸引高技术专业人才。

  (二)买进来。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利用购买专业人员服务,或社会专业机构及企业的力量来解决技术难度大的问题,细化专业岗位设置及相应薪酬标准。

  (三)留下来。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给予特聘专业人才一定的政治待遇,提供个人提升空间,同时加强人文关怀,吸引留住专业人才。

  (四)提上来。加强对部门现有人员的专业培训,采取邀请专家授课,或挂职锻炼等方式,不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与锻炼,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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