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170072
【提案人】刘宇明
【理由】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问题日益突出。我区针对生活垃圾中的七大类: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废弃织物、年花年桔、餐厨垃圾进行了分类回收,在前端垃圾减量、分类回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垃圾末端分类处置上依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以及局限,主要以下几个问题:
1、末端分类处理能力不足。目前我区的分类处理能力为:餐厨垃圾140吨/日,大件垃圾30吨/日,果蔬垃圾20吨/日。迄今,2016年处理废旧电池136公斤,废旧荧光灯管938公斤,废旧织物700吨。以上分类处理能力远远低于实际,造成垃圾未能有效利用,直接拉到填埋场或焚烧厂处理,占用有限的处理能力。
2、处理成本高。受限于场地、收集、运输成本高和各分类处理企业地处各异,导致末端处理企业收集处理废弃物的积极性不高。
【办法】
建议设立垃圾末端分类处理环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可考虑设在坪地红花岭环境园或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园区的设立有以下几点优势:
1、在园区内集中处理被分流回收的垃圾:不仅能够缓解末端垃圾处理设施压力,而且能够较高程度地资源化利用和更高环保标准地无害化处理,还能将土地集约利用和减少各企业回收垃圾的运输成本。
2、针对性地制定补贴政策。可根据企业处置回收物的附加值高低,设立不同的财政补贴机制。
3、统筹规划,充分利用资源。在园区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回收物处理的特性,划分不同的功能区,要求各处理环节将自己处理剩余的物件交由其他环节处理,并设立集中的沼气发电、余热回收利用功能,做到园区内不仅解决低碳能源自给自足还能够对外输出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