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190111
【提案人】陈泽蓬
【理由】
社区养老是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面临的老龄化问题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养老的特点在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
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时期,我市老年人口数量仍处于高增长期,龙岗区亦不例外。截至2015年底,龙岗区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8.7万人,按照目前的增速测算,预计2020年将达到13.4万人,而其中的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养老服务重点保障对象占相当比例。因此,老年人群体数量增加和其中重点服务保障对象养老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社区养老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把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在社区。因此,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整合是社区养老得以实现的关键。目前,全区现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个,星光老年之家179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存在以下问题:
(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普及率和服务能力不达标
《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提出将社区养老设施规划标准和规划指引,纳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满足7%老年人(主要是半自理老人)社区养老需求。根据该标准,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规模为1-2万人,建筑面积为社区老年人人均建筑面积0.32平方米,且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目前龙岗区共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家,加上南联颐养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共计9间。从数量上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还未得到普及,而且现有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服务规模、服务半径方面均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二)星光老年之家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功能边界不清晰
2001年,民政部在全国启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共投入134亿元资金建3万多家星光老年之家,龙岗区共有星光老年之家179间。根据《“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星光老年之家的服务内容要逐步覆盖住养、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多种项目。而按照民政部出台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则是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通过对比可得知,星光老年之家在功能上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部分功能重叠。因此,在基层落实设施建设和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出现了资源堆叠和职能边界不清问题。
(三)社区养老设施运营不到位导致效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到2020年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的发展目标。目前,有的社区养老设施被用于其他用途,如培训班、小卖部等;有的社区的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则存在场地有限、设施陈旧、提供服务类型单一等问题;有的社区的养老设施因资金不足无法持续运营,逐渐荒废。同时,由于缺乏宣传,多数居民并不知道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从未使用过这类养老设施所提供的服务。因此,充分发挥社区养老功能,以实现“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对策建议
作为当前我国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中的在家养老,不是社会养老,而是将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实行社区的在家养老。因此,社区养老不仅是实实在在民生工程,对于应对我国社会转型期的老龄化问题和营造爱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也是一项调动社会力量、整合社群资源的长远打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进一步加大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力度,是推进社区养老事业发展的第一步;基础设施建设到位,这项机制有机运转才能真正破题。
【办法】
(一)分类施策加强探索,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布局合理化、建设标准化
一是探索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新建居住(小)区、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的更新单元,根据《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标准,配套与其规模相匹配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模较小的住宅区可与周边此类服务设施设置统筹考虑。相关部门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新增为竣工验收项目,严禁擅自改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面积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房地产开发或用作其他用途,保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标准化。二是通过增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促进社区养老设施布局合理化。未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用、改造现有空间等方式,建设符合标准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二)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品质逐步提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申办“一站式”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为此,建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将产权移交政府,通过采用“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闲置社会资本、优秀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队伍等社会力量,投入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运营与管理中,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养老服务兴办主体多元化,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效果提质增效。同时,面向民办非营利社会组织提供入驻租金优惠,并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申请福彩公益金的资助,缓解资金压力,推动实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推动资源整合和功能延伸,向重点服务保障群体倾斜
老龄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其中的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养老服务重点保障对象也在不断增加。这部分老人的养老服务主要由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承担,而目前龙岗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只有9间,数量少、分布不均衡,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建议加大力度整合功能重叠的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并进一步通过合并、扩建、改造等方式,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多样、满足社区老年人不同需求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让服务资源向重点保障对象群体适当倾斜,提升养老服务的均衡化和系统性。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单、社区宣传活动等形式,普及社区养老相关知识,特别是提升市民对面向重点保障群体的有关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的了解程度,让更多的重点保障群体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