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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龙岗区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投入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3日 来源:龙岗区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提案号】20190082

  【提案人】农工党龙岗总支(龙清平执笔)

  【理由】

  (一)我区实施妇幼健康项目的现状:

  妇女和儿童健康状况是评价一个地区居民健康水平的核心指标,妇幼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对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提高起着关键的作用。一个地区妇幼卫生服务和相关机构的财政投入状况直接影响该地区妇幼卫生服务的供给,以及居民对服务的可及性和利用水平。随着国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龙岗区新生儿分娩量急剧增加,多家医院产科、儿科“人员挤挤”,产科“一床难求”,有关妇幼健康的系列问题逐渐突显。

  目前我区共实施妇幼健康项目22个,基本实现人群全覆盖,包括婚前、孕前、孕期、产后、新生儿和学龄前期等年龄段,实施目标是严控孕产妇死亡、防治出生缺陷提高人口出生质量、提高儿童健康(包括身体和心理)水平。具体项目分布见附件1。

  1、我区妇幼保健资源现状

  2015年末(全面二孩前),全区共有助产机构24家,产科床位809张,产科医生291名,助产士221名。其中一二级公立医院医生占62.9%、民营医院医生占37.1%;公立医院产科床位占55.1%、民营医院产科床位占44.9%。全区各产科医院医床比0.36:1(医生:产科床位),助床比0.27:1(助产士:产科床位)。

  2017年底,全区有助产医院22家(其中公立医院10家,民营医院12家),预防保健所7家,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8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17家,社区计生服务室111家;共设置产科床位800张,儿科床位602张(含新生儿科106张);共有产科专业技术人员524人,其中医师283人,助产士241人;儿科医师193人;新生儿科医师59人。22家助产医院妇幼保健专业人员220人。7家预防保健所有妇幼保健专业人员18人。全区共有计生技术专业人员1045人,其中高级职称204人,中级253人,初级588人。

  2、服务人群情况

  2015-2017年,我区活产数分别为39106人、43747人和44708人,2017年较2015年活产数上升14.33%,其中户籍人口上升142.37%。活产儿中属于二孩数分别为1124人、13727人和15420人,2017年较2015年二孩活产数上升1271.89%。

  2015-2017年,我区高危孕产妇数分别为12627人、16486人和22630人,2017年较2015年高危孕产妇数上升79.22%。同期,我区高危儿数分别为2935人、3383人和3325人,2017年较2015年高危儿数上升13.29%。

  (二)全面二孩政策后,我区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存在的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影响项目推进

  (1)总体经费投入不足。因妇幼健康项目种类较多,总体经费投入不足且缺乏管理经费,基层单位执行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项目推进不力。据统计,除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外,其他项目我区2018年投入经费为5024.50万元,低于宝安(9494.77万元)、南山(7668.65万元)和福田区(5254万元)等兄弟区域。龙岗总人口众多,按照人均可享受优惠金额来说,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且经费分配比例严重失衡,仅HPV筛查项目就占了总投入的约50%,而例如乳腺癌防治项目、儿童心理行为干预项目、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项目、生殖道感染防治项目、婴幼儿喂养项目等6项以打包方式投入82万,仅占总投入的1.64%,与宝安、南山等区的差距甚大。

  (2)妇幼安康工程项目财政投入不足。我区除“两癌”防治项目外,其余6个妇幼安康工程项目投入仅为80万元/年,与南山区的795.22万元/年、罗湖区的226.0万元/年投入相比,差距甚大。坪山区仅降低贫血患病率专项行动就投入240万,而我区的该项目经费几乎缺失,经费不足导致项目开展仅限于初筛,而对于发现问题转诊与复筛等深层内容较其他区明显落后。

  (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工作难度加大。目前该项目均为国家下拨经费,区级相关配套经费尚未跟进,经费发放存在一定的差距。据职能部门测算,2018年我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试点项目预算经费共需864.5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216.88万元,差额缺口为647.66万元。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均需要增加区级配套经费。

  (4)实施“以事定费”医疗改革后,对新增的公共卫生项目没有列入范围,影响业务开展。对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乳腺癌筛查项目、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项目等没有安排资金,影响项目开展。

  (5)人员经费补偿不足。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实施细则(暂行)》文件,2017年起实行“以事定费”补助政策,原则是以按医疗业务工作量为基础测算各医疗单位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区妇幼保健院除承担辖区医疗保健业务外,还承担辖区妇幼健康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原区编办核定的60名全额编制取消后,没有相应补偿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的管理经费。

  3、“降消”项目推进有待加强。全面二孩政策后,大龄高危孕产妇数量急剧增加,我区面临的形势也较为严峻。较2015年,2017年我区高危孕产妇数量增加79.22%,户籍人员更是增加了283.20%。2016-2018年共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17例,其中医院内死亡12例、家中及送院途中死亡有5例,高危孕产妇管理效果差强人意。

  4、从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人员不足,部分项目有待推进。二孩政策后,活产数增加,高危孕产妇、高危儿数量增加较多,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量较大,社康中心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却并未增加,由于兼职过多、工作量大、待遇较低,妇幼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性大,导致辖区妇幼健康网底功能不够完善。

  【办法】

  我国二孩政策的实行使得社会对妇幼保健工作的关注度日益提升,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创新医院的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妇幼保健水平。针对目前妇幼健康发展及财政补偿机制提出以下解决建议。

  1、加大对妇幼健康公共卫生项目的投入力度,增加对妇幼安康工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等项目的经费投入,同时增加公共卫生项目运行管理经费的投入,以更好地落实各项公共卫生项目任务。

  2、根据《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妇幼卫生的专项救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孕产妇和儿童的医疗救助力度”,建议我区设立新生儿医疗救助项目,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儿,减免诊疗费用,以降低流动人口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与婴儿死亡率,达到《两纲》目标。

  3、加快建设我区高危儿童干预与康复中心,利用妇幼健康学科联盟形成高危儿童筛查、干预与康复网络,以期达到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的目的和上述行动计划目标。

  4、建议加快我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中心和出生缺陷干预中心的建设,改善我区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不足的问题。

  5、调整街道预防保健所妇幼健康服务和管理职能至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解决街道妇幼健康业务用房不足的问题;加强部分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和相关设备建设,满足妇幼健康服务和管理职能需要,提升辖区妇幼健康网底功能。

  6、建立科学的引才、育才、留才机制,提高人才待遇,留住现有妇幼人才尤其是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将妇幼卫生人才纳入我区紧缺人才目录,给予其他紧缺人才同等待遇,改善妇幼专业才不足和流动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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