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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对社区居民外开放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3日 来源:龙岗区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提案号】20190074

  【提案人】于碧鲲

  【理由】

  学校体育设施是政府公共体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社区居民开放,对缓解我区体育锻炼人数多而体育设施不足的矛盾,实现体育土地资源共享和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构建和谐社区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深圳市教育局在2002年出台过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管理规定,按照《深圳市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市各类学校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教学与训练活动需要的前提下,应对社区居民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间为:(一)运动场每天早晨6∶00-7∶30;(二)体育馆每天晚上18∶00-22∶30;(三)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可以全天开放。2009年国务院出台的《全民健身条例》也明确要求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

  我区现有的68个田径场中,大多在各个学校。龙岗区文体局和教育局也在2015年联合印发过《龙岗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上做了一些努力,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工作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在中心城实地调研的学校中,包括实验学校、福安学校、龙城中学、平安里学校、新亚洲学校、兰著学校等,在上述规定的开放时间想要进去活动时,无一例外的都被拒绝了。目前全区每个学校周边都有大量的社区居民,多的甚至达到二十几个社区住宅区,有着巨大的运动锻炼需求。

  【办法】

  为满足我区人民体育锻炼需求,提升全区体育设施使用效率,建议向社区居民开放学校体育设施,解决广大人民体育锻炼没有场地、设施的矛盾。对学校在安全责任和设施维护、工作人员经费等主要问题可通过出入登记、有偿收费等管理措施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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