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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公园预留用地建设文体设施,增设足球场地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3日 来源:龙岗区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提案号】20190054

  【提案人】周莉、刘粤明

  【理由】

  足球运动被誉为“世界第一运动”,它是世界上最受人们喜爱、开展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的体育运动项目之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2015年2月27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会议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与中国体育强国梦息息相关。发展振兴足球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发展振兴足球事业关键是把路子走对,长期努力、久久为功,注重打好群众基础、夯实人才根基,从娃娃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从群众性参与抓起。

  目前龙岗区足球场地少,还有较大增长空间;市民普遍反映找不到合适场地踢足球。作为球类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足球场地在我区球类场地资源分布中还较为欠缺,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足球、篮球场地已占体育场地总量50%,其中公共篮球场地共有598片,而标准足球场仅有21处。2014年至2016年,我区在可利用土地已建成社区文体广场(公园)21个,其中已建成的五人制公共足球场(或涵盖足球场功能)仅6个;已建成各类公园144个,在公园中镶嵌安装的体育设施仅健身路径、儿童乐园等功能较为单一的器材,无法满足各年龄层次群众健身休闲需求;学校各类足球场虽有78个,但对外开放程度不够,一般市民基本难以进场健身;我区范围内已在政府注册的足球俱乐部(协会)2个,民间足球协会200余个,均难以找到合适足球场开展训练比赛。龙岗市民在周末、业余时间想组织踢足球,普遍反映找不到合适场地。

  【办法】

  一、由区城管部门牵头,协同各部门研究,允许在市政、社区公园的绿化带或人工草坪预留大面积用地,用于建设五人制、七人制足球场。建设主体可为区文体部门、城管部门或相关街道办。争取每个街道至少一个七人制足球场,个别社区至少有一个五人制足球场。

  二、公园内足球场均面向社会开放,但根据具体情况,为了维持运营成本,足球场可适当采取低收费、阶段性收费政策,同时约定适当的公益时段免费向市民开放。同时结合足球培训,加大足球普及和培养力度。

  三、建成的足球场可由区文体部门、城管部门或相关街道办进行统一管理,或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管理。

  四、加大对足球场地、器材、比赛、训练的经费投入。通过从公用经费列支一部分、政府拨一块专项资金来保证中小学足球教育在场地、器材、比赛、训练的基本需要。同时还要充分吸收社会、企业、家长的支持,使全区中小学足球训练、比赛活动正常运行和发展。另外还要通过专用活动经费补助的方式,重点促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发展。

  五、加强宣传。各街道、社区、学校要设立网页专栏,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读书角和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网络等),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校园足球环境和氛围,推动我区中小学足球教育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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