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190041
【提案人】邱昊、陈志文
【理由】
目前,龙岗区各街道土地整备机构中,布吉、吉华、坂田、南湾、横岗、园山、龙岗、龙城、宝龙9个街道已更名为土地整备中心,平湖、坪地2个街道仍为征收事务中心。各街道土地整备中心领导职数普遍为3名(1正2副)(龙岗街道为1正3副),最高行政级别为管理岗七级。在工作职责上,除平湖、坂田、坪地街道外,其余街道的土地整备中心均同时承担着城市更新的职能。
各街道分管土地整备工作的领导中,平湖、布吉、横岗、龙城街道为党工委副书记,坂田、南湾、园山、龙岗街道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吉华、宝龙街道为办事处副主任,坪地街道为副调研员。
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名称不一致容易造成混淆
一是全市土地整备系统中,市级土地整备机构为土地整备局,区级土地整备机构只有龙岗区和光明新区为中心,其他各兄弟区为土地整备局;二是区级土地整备机构为中心,街道一级的土地整备机构也为中心,容易造成混淆;三是街道层面的土地整备机构名称也不统一,同一职能部门不同机构名称,不利于管理。机构名称统一规范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机构名称不一致既影响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会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
(二)街道土地整备工作分管领导任务繁重
目前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征收事务中心)分管领导一般为街道副书记或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同时管理诸多部门,加之土地整备专业性较强,分管领导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全身心投入征地拆迁业务。
(三)街道土地整备内部晋升渠道狭窄,人员变动频繁
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征收事务中心)均为事业单位,最高级别为七级管理岗,晋升激励性不足,难以吸引优秀人才。据统计,自2014年起至2017年第三季度,全区土地整备系统已辞职、调离79人(不包括因分街道调离本系统人员)。
【办法】
(一)统一全区土地整备系统机构名称
为更好地统筹推进龙岗区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工作,建议参照市土地整备局和其他兄弟区的做法,将“区土地整备中心”更名为“区土地整备局”;同时,将街道土地整备机构的名称统一为“××街道土地整备中心”。
(二)提升街道土地整备机构的行政级别
为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建议参照坪山区的做法,将街道土地整备中心提升至副处级事业单位,最高行政管理级别为六级管理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