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190026
【提案人】詹声铭
【理由】
为响应国家战略部署,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已于2018年7月份由市委市政府批准进入实施阶段。龙岗区以其独特优势,率先成立大数据管理局,并与华为公司展开战略合作,力推龙岗区区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全国示范区。作为智慧城市的基础细胞智慧社区,龙岗区在怡景社区、南坑社区、大运软件小镇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区智慧社区建设探索模式与路径、提炼标准与经验。
在关于龙岗智慧社区建设的调研中,发现以下几个较为突出亟需解决的问题和痛点:1、从上至下没有规范的整合运行机制。目前各个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和系统相对独立,相关信息采集责任随着各部门职能向社区转移而转嫁,社区工作人员每天要采集填报涉及党建、民政、劳动、综治等多个部门的大量基础信息;由于各系统相互隔离,事件类信息包括网格、安监、城管、信访等分别在本职能部门系统进行录入,导致可能同一个信息在不同系统重复录入,数据标准也未统一,且事件仅在本部门系统内流转,不利于跨部门事件的协调处置,也不利于整个流程的运行监督。2、现有体制制约智慧社区发展。智慧社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但在街道方面没有相应的机构人员,社区方面人员力量也不能保证,智慧社区建设没有抓手,统筹力度大大不足;再者没有从上至下的智慧城区运行机构,智慧社区整合或建成的平台和机制没有运行载体。据了解宝安区已在全区所有街道和社区建立了智慧城市管控中心,承担应急指挥、时间分拨、处置监督等职能。3、缺乏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智慧社区建设与信息化密切相关,对人才素质要求较高,由于街道和社区原本没有专职部门和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承担了其他行政性和服务性工作,导致人才缺乏,加之部分社区工作者运用信息手段进行社会治理的理念不强,这些都影响了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办法】
为促进龙岗区能快速规模化规范化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一、整合事件分拨平台,规范运行机制,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首先是整合各部门事件来源,做到“统一分拨、闭环运转、全程监督”,并引入纪委等第三方力量介入监督,确保处置流程真实高效;其次是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渠道,将群众投诉统一纳入分拨,做到限时处理与反馈,一方面使群众在有获得感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自治,促进社区共建共治,另一方面群众力量也成为督促政府高效运转的外部力量,从下至上助推政府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区级顶层设计。在区、街道、社区设立各级智慧社区运行或管控中心,整合应急、网格、分拨、处置监督等职能,承担处理民生诉求、事件分拨、应急指挥、协同调度、考核监督、统计分析等工作职责;建立融合共享的智慧社区大数据平台,实现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服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龙岗区统一具体的《智慧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用制度确定智慧社区建设的基本框架、基本功能、主要模块、平台运行、发展模式、统筹规划、数据采集、信息保护、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强制性统一标准,助力智慧社区建设普及推广、融合管理服务。
四、加大资金投入与社区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建设。智慧社区建设涉及到网络基础、物联网感知等信息基础设施,政府在加强资金支持与保障的同时可以出台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市区的建设;在人才服务方面,做好信息化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在街道、社区专业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考虑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引入外包服务,提升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