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260027
【提案人】吕昆鹏
【意见建议清单】
建议一: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或是操作指引
补充说明:建议由住建局制定出台集中连片区域拆治结合改造的实施细则或指引,可以考虑将集中连片区域中工业园区也一并纳入,不规定拆治比例,按照特色小镇开发的实际情况,结合规划方案制定合理的拆治比例,实施项目动态计划管理。可以考虑在拆除困难的城中村连片区域,通过综合整治和统租管理,实现保障房及宿舍的有效供给。通过功能改变方式,可以考虑将拆除困难的工业区改变为商业设施,以增强区域的人气,提升整体环境。
建议二:坚持整体改造。
补充说明:指导各实施单位组织编制集中连片区域拆治结合整体改造方案,参照土地整备规划方式依法依规调整现有规划内容,无需区分拆除和整治的细分范围和规划内容,从整体上对整片区域进行改造和布局。在整体方案中结合各个集中连片区域的开发特色进行打造,比如在地铁站点附近,可以结合地铁站点的TOD开发;在有文化氛围的节点可以考虑围绕其文化价值进行综合打造等。在项目的规划开发过程中,结合土地的集约,重点研究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的综合协调,以高密度复合开发实现对集约土地价值的最大释放。科学研究整治区域对拆除区域的支持和平衡,将整治区域打造成拆除区域的必要支撑,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区域开发的整体平衡。
建议三:明确以带综合方案方式进行土地出让。
补充说明:城中村特色小镇化开发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相对复杂且长期持续关注的过程,因此在思考开发建设上,一定要关注后期的招商及运营管理,从而有效解决低效使用及管理隐患问题。建议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审批和土地出让过程中,一定要严把审核关,重点审核的拆治结合综合方案中不仅要包含设计方案,同样也要编制招商及后期运营管理方案,甚至可以考虑将后期运营商也列入到实施主体的选择项中,结合土地出让一并招商。
【案由及说明】
当前我市城中村改造已进入关键阶段,传统的综合整治模式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议创新采用“小拆大治、拆治结合”模式推进城中村特色小镇化改造,通过拆除部分建筑筹集资金,系统性推动区域整体更新与特色化提升。目前该模式面临三大制约:一是缺乏可操作的审批标准与实施细则,特别是拆治比例、集体土地政策衔接等关键环节亟待明确;二是缺乏整体性规划设计机制,现有政策仍将拆除与整治分割推进,难以形成系统方案;三是土地出让方式与后续运营脱节,现有“带设计方案出让”模式难以保障特色小镇的长期可持续运营。建议尽快完善政策体系,为城中村特色小镇化改造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