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260021
【提案人】刘艳杰、祖伟森、贾雨、张有良、刘建红
【意见建议清单】
建议一:编制专项规划,探索“政府+企业”合作模式
补充说明:牵头区发改局联合承办单位,制定公园经济专项规划,明确“公园+产业”转化路径;参照龙岗儿童公园经验,设专项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推动公园融入数字创意产业走廊。
规划需构建“一核多极”空间布局,衔接影视、文旅、康养等产业;基金可用于公园配套设施建设与业态孵化,破解政府资金短缺和单一投入难题,同时确保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推进,避免资源浪费。
建议二:深化“公园+”融合,打造特色品牌
补充说明:联合企业开发“公园+影视+科技”产品,如XR光影秀、影视研学路线;争取承办粤港澳文旅活动,培育“一园一品牌”特色IP。可依托龙岗头部原创内容制作影视企业资源,在公园植入虚拟制片体验点;活动需配套主题市集、IP衍生品销售,延伸消费链条;影视光影秀、优秀剧目场景和戏份垂直落地表演等项目落地重点公园,形成示范效应,提升品牌辨识度与游客粘性。
建议三:创新市场化运营,激发市场活力
补充说明:建立分级场地租赁标准,对主旋律文旅项目给予补贴;引入专业机构提供孵化、线上销售服务,用短视频平台开展“公园开放日”直播。租赁标准需区分公益与商业用途,平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线上平台可整合业态信息、销售特色产品,直播活动聚焦公园创意场景,吸引企业入驻与游客消费,破解运营活力不足问题。
建议四:优化空间与配套,提升服务效能
补充说明:以“生态优先、功能复合”原则,预留公园产业空间;借鉴好莱坞环球影城动线设计,建“游览+消费”双循环系统,设协理服务中心。空间规划需配套停车场、商业街区等设施,避免功能单一;双动线设计需减少休闲与消费动线冲突,服务中心提供入驻企业对接、游客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优化营商与消费体验。
【案由及说明】
龙岗区作为深圳生态大区、人口大区,公园资源丰富且坐拥“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国家级平台,2024年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4500亿元,发展公园经济潜力巨大。但当前存在价值转化路径不清、业态单一低端、运营机制僵化、空间利用低效等问题,制约生态资源向发展优势转化。推动公园经济提质升级,既是激活生态与产业协同价值的关键,也是满足市民高品质需求、强化湾区文化能级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