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20260016
【提案人】陈祺敏
【意见建议清单】
建议一:强化场景示范应用,拓展智能眼镜消费空间。
补充说明:围绕“人工智能+消费”融合发展,建议制定实施“智能眼镜+”场景应用推进计划,支持智能眼镜在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管理、商业服务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依托重点商圈、文旅景区、公共文化设施等载体,打造一批可体验、可推广的智能眼镜消费场景,增强产品实用性和日常使用频率。
建议二:完善体验消费体系,提升消费者参与度和获得感。
补充说明:支持建设集展示、体验、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智能眼镜体验载体,鼓励眼镜连锁品牌、头部科技企业在门店设立智能眼镜专区。推动线上内容推广与线下体验销售协同发展,探索“内容种草—线下体验—即时成交”的新型消费模式,降低消费者体验和购买门槛。
建议三:培育内容与服务生态,提升产品持续使用价值。
补充说明:支持围绕智能眼镜应用设立内容和服务创新支持机制,引导企业和开发者在实时翻译、导航导览、健康监测、AR内容等方向开发适配应用。鼓励探索“硬件+订阅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型收入来源,增强用户黏性。推动建设智能眼镜开发者支持平台,完善技术接口、测试验证和应用分发体系。
建议四:加大消费端政策引导,释放市场潜在需求。
补充说明:结合新型消费促进政策,研究将智能眼镜纳入消费支持范围,通过消费补贴、体验券等方式,引导居民扩大智能眼镜消费。鼓励学校、医院、园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教学、巡检、远程协作等场景中优先采购和使用国产智能眼镜产品,通过应用示范带动市场规模化发展。
建议五:加强品牌培育和宣传推广,提升深圳消费影响力。
补充说明:支持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智能眼镜消费活动和展示平台,定期组织新品发布、应用体验和促销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推动“深圳制造”向“深圳品牌”“深圳消费”升级,提升深圳在全国智能穿戴消费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
【案由及说明】
智能眼镜是人工智能与新型消费深度融合的重要终端形态,具备实时交互、场景感知和智能服务等特点,正从小众科技产品加快向大众消费品转变。国家近年来陆续出台扩大服务消费、支持新型消费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和智慧消费新业态发展,为智能眼镜消费市场壮大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深圳作为全国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科技创新中心,在智能硬件制造、人工智能应用、产业链配套和消费市场活跃度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轻量化显示和交互技术不断成熟,智能眼镜在翻译、导航、健康管理、智能助理等场景的实用性持续提升,消费市场进入快速成长期。深圳在智能眼镜产品研发、品牌集聚和市场规模方面已具备良好基础,具备率先推动智能眼镜消费发展的条件。
但从当前发展情况看,深圳智能眼镜消费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应用场景与居民日常生活融合度有待提高,部分产品持续使用价值不足;二是线下体验和服务网络尚不完善,消费者体验成本较高;三是内容与服务生态尚处培育阶段,用户长期价值有待挖掘;四是消费认知培育和品牌影响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龙岗“十五五”期间,着力构建“4+6+N”现代化产业体系,其中智能眼镜是“10+N”重点赛道,“龙岗眼镜”的传统产业品牌是我们的城区IP,在AI时代,建议抢抓“人工智能+消费”融合发展机遇,将智能眼镜作为新型消费的重要切入点,通过场景示范扩大应用规模,通过体验优化激发消费需求,通过生态培育提升产品价值,通过政策引导释放市场潜力,加快推动智能眼镜从“技术产品”向“消费产品”“生活应用”转变,培育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智能眼镜消费市场,为深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全球智能穿戴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