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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00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12日 来源:龙岗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詹声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龙岗先行示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并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列为四大检察工作之首,争取党委、政府、人大的重视支持,推动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决议或实施意见(以便统筹解决人员不够、鉴定费用高昂、行政部门认识不够、没纳入绩效考核不够配合等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答复: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始之时,我院就一直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现我院已正式成立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是部门工作的核心。而通过院领导的多次走访,公益诉讼工作亦受到了党委、政府、人大的广泛支持,目前市人大已就《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向各单位发出征求意见稿,我院亦积极回馈意见。

  二、建立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的制度并同步建立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的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以便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统筹协调、调查跟进,排除工作中的阻力。

  答复:今年开始,我院已开始进行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并逐渐制度化,下一步我院将建议区委政法委,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对公益诉讼的监督。

    三、与行政机关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工作协同;与各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

  答复:我院在疫情复工后积极展开与龙岗区各政府部门的联系工作,院领导多次走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座谈,建立线索交流沟通制度,现已联合开展“野味整治”“校园食品防疫安全工作检查”“临时用地清理”等多个专项行动。接下来亦将继续与各政府部门积极联系,共同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良性发展。

   四、解决办案力量、办案经验不足问题,遴选一批专业人才、加强专业培训,借助“外脑”破解专业技术难题,提升检察公益案件的办案质效。

  答复:我院于2020年正式成立第五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随着深圳市检察院发布深检字【2020】5号与深检发【2020】7号文发布,深圳市环境资源类第一审刑事案件亦由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受理后,又有多位同志加入第五检察部,现第五检察部已有5位检察官与9位检察辅助人员进行公益诉讼工作,办案力量大大增强。我院今后也会继续扩充人手,并进行专业化的培训,为龙岗以及深圳的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以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为契机,将严重侵害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个人信息安全、互联网侵权、安全生产等,在坚持审慎稳妥前提下积累“等外”领域办案经验。

  答复:我院自2020年疫情复工以来,积极响应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号召,将“等外”领域纳入公益诉讼工作,现我院就“等外”领域已受理13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现皆以进入公告阶段。今后将继续探索“等外”领域案件,维护公民、社会、国家公共利益。

  六、①利用我区在智慧建设方面取得的优势,加强优质检察科技产品的研发与供给。借鉴其它地区检察系统已有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智慧筛选系统”“公益诉讼互联网线索收集分析系统”;②对环保、国土、食药监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线上线下数据采集,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大数据辅助研判系统、公益诉讼检察举报平台等。

  答复:①我院将与市院联系,学习考察其他区与外地先进单位关于此方面工作,吸收经验。

  ②我院疫情复工以来已与龙岗区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系与沟通机制,建立“两法衔接”平台,进行各类数据的筛选与整理。

   七、加大公益诉讼相关的宣传工作,多维度的创新宣传方式,最大程度的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答复:我院一直注重公益诉讼的宣传工作,坚持一案一宣传理念。2020年,我院就公益诉讼工作已发5篇微信公众号文章,3篇院内检报文章,其中一篇被广东省检察反映刊登,下一步我院将加大力度,创新形式,以各种途径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将公益诉讼工作为民众所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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