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达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餐午休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大力推进学校及配餐企业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辖区内全部学校食堂、配餐公司已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充分利用智能化设备扩大社会监督,对配餐公司开展动态巡查,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印发《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关于开展 2020 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暨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回头查”工作的通知》,在开学一个月内联合开展 2020 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暨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回头查”专项行动,检查范围涵盖所有学校及部分配餐公司。区级联合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区的部分学校食堂、配餐企业开展联合飞行检查。三是各街道联合检查组对本街道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 100%全覆盖检查。四是开展学校食堂及配餐单位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局制定了《龙岗局 2020 年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工作计划》并分发辖区内各监管所,飞行检查计划中明确涵盖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飞行检查工作;五是教育局加强对配餐企业供餐管理,要求学校严格落实信息备案、验餐、测温、试吃和陪餐工作;制定《校外配餐企业履职量化评分表》,学校通过餐食到校时间、中心温度、有无异物、车辆消毒密封、驾驶员等要求对配餐公司进行履职评价,每学期累计出现3 次不合格的企业,学校提请学校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委员会取消该企业配餐资格;六是家委每月到配餐公司抽查一次,并将抽查结果报教育局;七是配餐工业落实主体责任,配餐企业在原材料采购、加工管理、试吃、分餐、包装、运输、现场分餐管理等环节均有详细的管理机制。
二、加强学校食堂硬件建设,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区建筑工务署根据2018年颁布实施的《龙岗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提升指引》(以下简称《龙岗指引》)要求,龙岗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在建场地均需满足相关标准和指标,且《龙岗指引》各类功能用房数量及面积均比《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标准指引》高,目前实施的学校项目在可研、设计阶段均严格按发改部门批复的相关建筑规模开展相关工作,为学生午餐午休提供了硬件支撑;二是教育局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深府[2018]41号)“提A”要求,2019年完成公办100%,民办40%要求,2020年选取了条件较好的167所学校幼儿园食堂拟在2020年完成“提A”任务,区教育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提A”单位培训会及“提A”推进会议;三是市卫健委联合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起草《深圳市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指南》,已经公开征求意见,待《深圳市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指南》公布实施后,将在学校全面推广要求,保障学生膳食营养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四是学校对午休床位的探索,龙岗区目前因学位紧张,新建学校暂无法配备学生午休床位,学校在探索可供午休的多功能椅或多功能书桌,教室足够大的学校探索部分学生拼桌午睡,建议有强烈午睡需求的学生回家午餐午休或到校园周边有资质的午托机构午餐午休。
三、落实“食育”教育,提升学生“食育”健康文化
学校午餐午休工作开始正常运作之后,较多学校及配餐公司都在探索区如何在午餐午休时间段加强对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通过分餐、收餐,午休管理等环节提高学生劳动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加强饮食礼仪培养,部分学校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7月10日,市食药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市食药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深圳市青少年校园“食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食育”工程方案通知》),对校园“食育”工程提出明确目标及可操作性方案,教育局将依据《“食育”工程方案通知》精神,一是配合各相关部门指导学校组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志愿讲师队伍,开展专业培训;二是配合上级部门开发中小学生的课程体系;三是指导学校开展系统性的校园“食育”活动,支持建立“食育”服务网络;四是指导学校建立校园多元化的“食育”宣传阵地,加大对“食育”宣传:五是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科技节打造学校“食育”品牌。
深圳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