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宝龙科技城人才子女入学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文中提及相应办法“1、完善积分入学政策,借鉴广州“租购同权”政策,使保障性住房的租户子女与购房者享有同等的计分分值;2、根据企业社会贡献、纳税情况及高层次人才数量,给予企业一定数目的“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指标;3、明确工业片区宿舍可用于申请学位,考虑在宝龙外国语学校、南约小学等增加小一班班额等。”现答复如下:
一、“租购同权”暂不适用于龙岗区。近几年,围绕“租购同权”问题,我局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特别是对照政策广州市海珠区(媒体称“租购同权”改革最彻底)的招生细则进行研究和分析,因区情各异,并不完全适用于我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海珠区公办学位相对宽裕充足、能够保障需求,绝大多数学位申请人都可以安排、仅有极个别需要教育部门统筹解决,不存在学位供需严重失衡和严峻供需矛盾;而我区即将面临公办学位无法满足户籍生的情况。二是户籍与非户籍分类单列处理,即穗籍和非穗籍单列计划、单独招生,在优先能够保证穗籍对口学区登记入学基础上,非穗籍按照有限的公办学位计划,实施积分入学;而我区实行户籍非户籍统一计划统一招生统一录取。三是所谓的“租购同权”、租购同分同值,只适用于非穗籍,依据给予非穗籍的招生计划,按积分高低、以供定需原则,确定具有填报公办学校志愿的资格,教育部门只负责提供可以拿出来进行非户籍积分入学的公办学位计划,具备相应资格名单由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按计划数1:1报教育部门;而我区户籍与非户籍、住房购与租梯度分类设置分值,统一积分、同时招生、统一录取。
二、关于落实企业人才子女优待,保障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读龙岗区学校。目前,已由区领导牵头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科创局、区文体局召开联席会议,对保障企业人才子女入学进行了专项研究。经梳理,已制定《龙岗区中坚企业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龙岗区“优质企业与优秀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方案》、《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工匠”行动计划》、《深龙英才计划》等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优惠政策,做好高层次人才、全区工业百强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的认定工作,建议企业积极申报。区教育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保障他们的子女能顺利入读龙岗区学校,让企业人才安心扎根龙岗。
三、关于工业用地集体宿舍申请学位问题。目前,学校的建设是根据住宅用地上的合法产权房产进行配套的,工业用地宿舍(不含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有房产证的宿舍)和商住公寓,都没有纳入,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 号)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2018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此类住房住户不提供学位,其宿舍不能用于学位申请。另外,针对您提出“花高价去外面购买租赁资料”的问题,目前我区已根据全市统一要求,正在逐步推广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用于学位申请。
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