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兴委员:
感谢您对龙岗民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龙岗区民办学校优秀教师队伍保障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情况
目前,我区民办学校专任教师8066人,其中小学教师5395人,初中教师1978人,高中教师693人。本科学历教师6468人,占比80.19%,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博士)共302人,占比3.74%。
近年来,我区民办教育厚积薄发,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民办学校教师归属感不断增强,教师流动率逐年下降。2020年春季学期,我区民办学校新聘用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为88%,教师流动率为6.76%。
二、办理措施暨下一步工作思路
您在提案中提出了几点良好建议,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民办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开展“一校一品”建设活动,增强“特色教育”“品牌教育”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特色学校和品牌学校,促进全区民办中小学优质化发展。对评为“特色学校”的民办中小学,给予奖励。
(二)继续加强民办学校聘用老师信息备案制度,对聘用教师的学历、资质纳入学校的各项评比当中,以督促学校按要求聘用教师。同时根据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按本科(含)以上学历教师在本校教师的占比达标情况,给予学校学历奖励补助,专门用于教师队伍建设。
(三)逐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学校按标准为教师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保障教师寒暑假带薪休假权利;提高教师长期从教津贴标准;参照公办学校教师相关标准,为获得本学年从教津贴的教师提供免费体检。
(四)按照《龙岗区加快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我们正在探索成立民办教育协会,并支持协会参照全区民办中小学收费水平、平均工资及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价。民办学校在提高收费标准时必须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对教师平均工资待遇高于工资指导价位的学校,政府在评优评先及扶持方面给予倾斜,以此保障民办教师的薪资水平能稳定提升。
(五)由于民办学校是独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学校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为教师足额缴交“五险一金”。对于学校的违规行为,我局将建议社会保险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查处。
(六)现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在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后,学校应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并将学费增收部分主要用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以稳定教师队伍和提高教学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