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思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龙岗区驻外定点肉类交易平台加强肉类供应的建议》第 20200072号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推进供深生猪基地建设,建立生猪供销合作机制”的答复
深圳没有生猪养殖,但消费人口众多,每天需要从市外调入生猪近 2万头,主要来自江西、广东、湖南等省,保障市场供应压力非常大。根据《广东省生猪养殖生态补偿制度实施指导意见(草稿)》对调入生猪及生猪产品按照生猪 100 元/头(90 千克生猪产品折算为 1头猪)的标准,向调出市支付补偿资金。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平衡产销区利益,提高产区积极性,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多次前往生猪主产地进行沟通协调,加强与供深生猪主产区政府部门联动协作,签订生猪产销战略合作协议,由深圳市财政对产地政府给予生猪生态补偿资金, 提高产地对建设供深生猪养殖基地的积极性。
二、关于您提出的“优化生猪产能布局,逐步实现'调猪转为调肉'”的答复根据《关于中南区试点实施活猪调运有关措施的通知》(中南区联防﹝2019﹞2 号)要求,自 2019 年 11 月 30 日起,中南六省(区)开始试点禁止非中南区的活猪调入中南区(种猪、仔猪除外;在 2020年 11月 30日前,符合中南区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要求的生猪除外),对非中南区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大区实施备案管理制度;“自 2020年 11月 30日起,中南区内省(区)与省(区)之间禁止活猪(种猪、仔猪除外)跨省(区)调运”。
为顺应活猪调运政策,推动供深生猪由“运猪”向“运肉”转变,加大与省内外生猪主产区生猪产销对接,科学合理推动深圳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保障我市猪肉市场平稳供应,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深圳畜牧企业在广东省内及江西、广西、海南等地区全面布局生猪养殖,截至目前,共有京基智农、华润五丰、农牧实业等深圳畜牧企业在省内外投资新建供深规模生猪基地 15个,计划总投资近 170亿元,预计年出栏生猪超过 1100万头。2019年-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多次带领辖区局、行业协会、屠宰企业及供应商代表,前往杭州考察,学习杭州市对外来白条集中交易、统一监管等工作。今后,我局将按照全市统一规划,积极配合龙岗区政府引导和推动本辖区屠宰企业从销区向产区转移,实现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经营。同时,积极支持搭建肉类批发市场平台,开展白条批发 业务,做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质量安全、维护价格稳定。
三、关于您提出的“构建安全追溯智能体系,建立安全监管机制”的答复
随着市民对高品质食品需求日益迫切及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食品追溯的要求,2020 年 4 月,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参考其他省、市的追溯体系,牵头建立深圳市智慧市场监管平台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目前,该系统正在讨论研究和制定阶段。
特此答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0年 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