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设立天安云谷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该天安云谷园区居民对社区健康服务的需求,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天安云谷设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情况
天安云谷园区位于华为科技城内,目前园区有3万人左右,6期全部建成后可达10万人,符合开设社康中心的条件。我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已到现场对社康中心业务用房进行勘查,经沟通协调,争取到园区免费提供面积约608㎡的业务用房给社康中心使用。我局已同意由区人民医院设立在天安云谷园区设置社康中心,同时要求区社管中心做好项目跟进工作。目前区社管中心已于完成立项准备工作并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为加快建设进度,区社管中心同时委托设计单位先行介入,现完成了平面方案的设计,正在编制施工图。
二、关于“开设绿色通道,创新社康中心的建设模式”情况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规〔2018〕1号),“全额或部分利用区级政府资金在龙岗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属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于提案中提及的园区负责装修再由政府返还装修资金的方式不符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建议由园方按照《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确利用租赁物业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相关意见的函》文件要求,与龙岗区人民医院签订十年以上的免费提供用房协议,同时由区社管中心按区发改规定的正常流程进行报批进行社康设计与装修,争取早日完成社康中心建设。
三、关于“由龙岗区人民医院承办并进行后续运营管理”情况
我局已批复同意由龙岗区人民医院承办天安云谷社康并进行后续运营管理,同时要求区社管中心持续跟进天安云谷园区社康中心建设工作,待建设完成后,将由龙岗区人民医院统筹管理,争取尽早为天安云谷社康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服务。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