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冯艳红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新产业用地用房供给模式,保障龙岗实体经济发展空间的建议》收悉。此件由我局主办,区工信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汇办。我局对此提案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您的建议事项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具体工作情况
(一)为进一步落实局区合作框架协议,以龙岗区2018-2019 年重点法定图则编制项目(大运新城片区、宝龙片区、横岗圩镇地区等)为试点,参考上海、广州、杭州、佛山等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的先进经验,我局拟定了《龙岗区法定图则编制与管理操作指引》,从编制技术和组织管理两个方面,分别形成《龙岗区法定图则编制技术指引》和《龙岗区法定图则管理操作指引》两项技术规范,通过编制技术、组织方式、管控模式的创新,强化法定图则的规划统筹作用,加强法定图则编制的科学性,提高法定图则的编制审批效率。
(二)2019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从规范产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优化审批流程和提高审批效率出发,对产业用地容积及容积率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管理规定》满足不同产业、不同主体、不同用地差别化的建设需求,并结合“强区放权”要求,参照公共项目用地规划调整程序,明确规定产业用地容积及容积率调整由现行的管理局、委员会、图则委三级审批变为管理局一级审批,极大的缩减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我局在高度城市化的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率先探索“先租后让”“联合竞买”的工业用地供应模式,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地成本。2018年11月23日,两宗试点项目用地发布挂牌公告,并于12月24日顺利成交。其中“先租后让”试点项目用地为宝龙新能源产业基地G02203-0013号宗地,竞得单位为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竞买”试点项目用地为坪地国际低碳城核心启动区G10221-0606号宗地,竞得单位为深圳市裕富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探索“先租后让”“联合竞买”产业用地供应实施路径,大幅降低企业用地初始成本以及投资风险,更有助于该企业将资金用于科技研发,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扶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为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促进我区实体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从2018年起我局即开始开展《龙岗区工业用地规划与建筑设计管理规则》的编制工作。该编制项目内容涵盖产业项目规划建设的全流程,对产业项目(含M1及M0)的总平面规划布局、场地设计、建筑高度比例、单体平面形式、单套建筑面积、管井设置及电梯配置等在《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及《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均做出了进一步细化。为推进工业上楼,编制中在“建筑高度”条款方面对产业用房的建筑高度给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普通厂房可建设到100米以下,研发用房建筑高度可建设到250米以下,并创新性的提出“建筑高度比”这一概念来指导产业用房的设计。该条款紧密结合工业用地容积率的控制要求,既对目前部分产业项目通过高低搭配、建设多层厂房,后期进行“工改商”“工改居”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有效遏制,又对推进“工业上楼”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五)为更好地促进龙岗区拓宽产业发展空间,创新工业用地建筑形态,聚焦智能制造产业,促进老旧工业区改造升级,提升产业园区的综合竞争力,区工信局制定了工业上楼园区专项扶持政策,确定了扶持范围和扶持标准,扶持范围包括获得工业上楼园区认定的产业园区和入驻经认定为工业上楼园区的制造业企业,扶持标准为:1.对获得工业上楼园区认定的开发单位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建设补贴;2.对入驻经认定为工业上楼园区的制造业企业,根据租用的生产经营面积按照每平方米每月15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对龙岗区地方财力贡献的60%。通过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推动龙岗区产业健康发展。
(六)目前我区已获市建环委审批单元规划更新单元(工改工项目)有15个,拆除用地面积192公顷,产业空间建筑面积为435.8万平方米,相对于现状工业建筑面积166.2万平方米,增加了269.6万平方米产业空间。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包括拆除重建、综合整治等模式,通过城市更新等二次开发模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为合理引导工业区升级改造,鼓励“工改M1”先进制造业及工业区综合整治改建扩建更新项目,在现有城市更新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规划、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优先推进有助于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推动产城融合、落实总部+制造基地的更新项目,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严格落实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严控工业区块线内“M1改M0”,保障工业用地总规模。加强旧工业区连片升级改造中的主导作用,采取重点更新单元方式推进旧工业区连片改造,有效盘活释放大规模优质产业空间。鼓励生产企业自行升级改造,保障实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发挥市场能动性,在稳定产业空间成本的前提下,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推动旧工业区空间和功能重构。
二、相关工作情况
为抓住全市城市建设用地密度分区调整契机,适度提高开发强度,支持企业拓展自有产业用房,让企业有更充足的发展空间,我局目前正在梳理我区低容积率的产业用地情况,并计划在今年向区发改局申请《龙岗区产业用地空间数据库建立及产业空间保障路径研究》项目立项,分类梳理龙岗区产业用地情况,多渠道提高我区产业空间的供给。一是对国有未出让产业用地,在公共配套和市政施设支撑的前提下,进行批量提容。二是对已出让的产业用地,加大政策宣讲,鼓励用地单位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提容。
同时,我局正在开展《龙岗区工业区块线优化及布局调整操作指引(试行)》的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区块线产业布局,规范我区工业区块线管理,促进产业集聚,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此外,我局将主动作为,继续完善“先租后让、联合竞买”新型土地供应模式,在试点项目的实操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用地供应流程和履约机制,形成可操作性强、监管约束有效的政策文件,努力形成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