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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1900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08日 来源:龙岗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第六界别活动组:

  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190013号提案《关于明确产业发展总体策略,引导我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产业适应性研究,明确产业规模和布局

  我局已开展自2009年以来城市更新和综合整治项目梳理,以及全区及各街道M1、M0用地配比的课题研究,用于指导用地规划和产业布局。

  二、推进“产业空间大数据管理库”建设工作

  一是推进产业用房信息普查工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深入调研工信局、科创、国资等多个部门业务需求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产业用房数据采集标准,包括产业用房基本信息、租赁信息、入驻企业信息等关键字段采集标准,并于2018年9月18日,并与区工信局联合印发《龙岗区产业用房信息采集表》,指导各街道开展数据采集工作。二是做好数据质检和数据入库。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专门建立了产业用房及入驻企业数据库,并通过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发布数据服务,供相关业务部门使用。截至2018年11月30日,陆续收集了11个街道分头普查采集的产业用房原始数据34415条、入驻企业原始数据69217条,并对数据质量进行了初步筛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街道补充完善,提升采集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三是主动建立“产业用房一张图”。为更好地分析和应用数据,在时空信息平台建立“产业用房一张图”,实现了34215栋(套)产业用房和63955家入驻企业数据的精准定位和关联并将产业用房初步划分为综合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产业配套用房、仓储、办公用房6大类,将入驻企业初步划分为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19大类,实现分类查询、分类呈现,为全区的产业用房建立了一本空间分布可视化的台账,辅助各级领导和不同业务部门实行精细化、差异化管理。2019年的全区产业用普查也即将开始启动。

  三、探索成立区产业空间保障发展专项基金

  金控公司正与深圳市基础设施基金公司积极筹划,拟设立深圳市第一家区级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龙岗区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该基金计划由金控公司与深圳市基础设施基金共同出资,在基础设施领域发挥投融资改革的作用,加快龙岗区经济社会及城市发展。龙岗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原则上投资于龙岗区域内包括产业空间保障发展项目在内的相关项目,主要为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或跟投项目定向增发的股权,同时兼顾其他符合规定的市场化投资方式,未来基金可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满足增加政府产业空间等基础设施投资需求。金控公司正与深圳市基础设施基金公司就基金设立的相关条件要求进行持续的沟通谈判,待区政府审批通过后,启动基金设立工作。

  四、打好“政策组合拳”,打造“总部经济聚集区+先进制造业基地”。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产业空间保障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区内创新载体建设,全力为创新型企业的落户和发展壮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布局落地以及我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提供空间的保障和支持。出台实施《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通过认定、建设、配套等系列扶持政策,鼓励区内创新载体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参与建设认定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提升区内空间载体的利用效率,也为各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空间支持。截至2018年,我区共有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8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家,市级14家),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3家,有力促进我区产业聚集、提升创新环境,推动了龙岗的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的转型升级。

  一是引导多主体加大创新载体的建设力度。出台《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开展创新载体认定和建设扶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社会主体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区级科技创新载体认定标准和机制,鼓励运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申报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一次性给予其建设投入的30%,最高分别给予300万、400万、500万元的建设扶持。引导区内创新载体高端化发展,对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300万元激励,对获得广东省、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扶持的,给予最高150万元配套扶持。

  二是引导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向创新载体集聚。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引导优质企业向创新载体内集聚,同时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龙岗,通过《实施细则》开展创新载体入驻企业租金扶持,对于入驻区级及以上的创新载体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连续3年给予场地租金实际支出的50%的扶持,其中,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初创期企业、获奖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扶持;对入驻区级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的获奖企业、国高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扶持。

  三是引导区内创新载体高端化发展。为引导创新载体高端化发展,降低各载体运营成本,通过《实施细则》的政策引导,开展创新载体的评估考核扶持,每三年对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新增建设投入的50%、最高分别给予100万、200万、300万的扶持。通过考核指标的设定以及政策的杠杆效应,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提升运营质量,更好地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专业、高端、精准、有效”的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第六界别活动组提案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加大相关工作推进力度:一是拓展创新型产业空间。利用区属国企掌握的园区资源或者统租产业空间,实施改造后,打造一批可供不同发展阶段、发展类型科技企业入驻的高质量创新载体。同时,多渠道拓展创新型产业用房,不断提升对产业梯度转移资源的承接能力。二是提升创新载体质量。通过政策引导,提升园区服务水平,规划管理制度,提高招商入驻企业质量。同时,通过认定创新载体的租金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引导优质企业向创新园区集聚,同时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龙岗。三是大力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创新产业园区。加强区属国企与园区的合作,集中建设一批孵化器、加速器、创新产业园区,完善科技企业培育体系,为初创型、成长型科技企业提供空间保障、市场开拓、政策指导等综合孵化加速服务。

  五、关于强化M0定义边界,杜绝M0用房“类住宅化”问题。

  在《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严禁工业楼宇改变成住宅用途。我局正在研究有关工业用地和产业用房入驻企业的产业监管协议,将有限的产业空间用于发展实体经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

  我局将按委员们的建议不断完善工作,优化流程,欢迎委员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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