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龙岗区站城一体化开发的建议》收悉。此件由我局主办,轨道办、发改局、区重点区域署、城投公司、交通运输局会办。经认真研究,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龙岗区现状已建成轨道3号线、5号线,轨道10号线、14号线、16号线正在建设中,辖区内现状及规划有4条国家铁路和5条规划未建城际线,在辖区内形成大运、平湖、深圳东站、深圳坪山站等多个交通枢纽。随着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龙岗区定位由城市副中心提高到市级中心,大运新城也被列入深圳城市新客厅及东部中心核心区,探索核心枢纽地区规划设计建设实施管理新机制,是打造“城市新客厅”的重要路径。
我局积极落实《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龙岗区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规划国土管理改革与实践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相关工作,用改革的方式释放土地红利,实现更大的发展,也为轨道枢纽城市立体开发提供更多支撑。
一、通过分区规划谋划发展空间
分区规划是制定片区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向上承接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向下指导法定图则编制的片区级法定规划。《龙岗区分区规划(2018-2035)》指导实践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要求,强化龙岗区战略定位,提出全区2035年国土空间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统一管理,突出政策属性,与既有国土资源、土地开发、规划建设管理相衔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用地功能布局,在上层次规划中为枢纽地区城市立体开发谋划发展空间。
二、通过法定图则修编保障枢纽高强度立体开发
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导下,建立“过程式、协商式”的法定图则修编新模式,按照“上下结合、注重实施”的法定图则编制思路。2018年我局开展了[大运枢纽站及其周边地区]等法定图则修编,大运枢纽图则总用地面积为16.76平方公里,总体定位为深圳东部中心创新智核,国际化品质新城,四大核心职能为区域性总部商务区,粤港澳创新策源地,国际合作科教高地,特色化文体活力区,结合总体定位与大运枢纽实际开发建设范围,对片区用地性质、容积率及交通组织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不仅为大运枢纽开发建设提供上层次规划,更为枢纽地区高强度立体开发提供技术保障。
三、探索城市设计实施机制确保精细化实施
通过城市设计成果与专项规划相适应、与法定图则相衔接,结合总设计师实施试点,形成从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到实施路径,到制度保障,各层面相结合,探索建立一套完善的城市设计管理的实施体系。编制内容上兼顾空间塑造,利益统筹,在实施路径下要实现技术成果的法定化和实施内容的项目化,通过总设计师制度来实现城市设计理想与实施落地之间的有效衔接,保障规划设计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实操性。
大运新城城市设计中南部高效客厅围绕大运枢纽,采用站城一体化开发模式整体规划,对整体交通组织、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了充分研究并形成导则,同时以城市设计为框架搭建平台,将轨道办、地铁集团、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研究成果进行充分对接,确保打造“最后一公里”高品质交通组织与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试行办法》,我局拟定了《龙岗区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试行办法》,通过总设计师的技术保障,高标准、高水平地推进城市设计成果的落地实施,目前已明确在大运新城试点实施,其中大运枢纽立体开发是该试点的重点项目之一。
四、探索核心枢纽地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新机制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龙岗区轨道枢纽核心区立体开发指引研究》,以大运枢纽及平湖枢纽为试点,探索核心枢纽地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新机制,确保枢纽核心地区的高标准、高效率建设运营。该指引研究结合龙岗区的枢纽开发建设实践,一是在政策法规层面,通过对国内外建筑、消防规范及规划、土地政策的对比研究,提炼借鉴相关国外政策规范优点,突破现有政策桎梏,从用地功能混合细分、建筑退线、覆盖率以及容积率激励政策等方面给出修改建议,健全现有政策法规机制,形成《龙岗区轨道枢纽核心区立体化法规优化指引》。二是在规划设计层面,通过国内外案例的研究,对标东京、中国香港等枢纽开发案例,从功能的混合性、公共空间的多样性、节点的景观性、公共网络密度的合理性、公共廊道连接的舒适性、交通换乘的便捷性等层面建立一套更深更细的设计技术标准,形成《龙岗区轨道枢纽核心区立体化空间设计指引》。三是在实施管控机制层面,全面梳理规划、建设、管理流程机制,从主体统筹、开发时序、部门衔接等环节提出解决策略,结合总设计师全流程负责制,形成《龙岗区轨道枢纽核心区实施管理指引》,综合从多维度探索站城一体化开发运营新机制。
综上所述,您提出通过加强轨道和城市功能耦合、强化交通组织和公共服务、完善实施落地,促进轨道站点周边高强度、复合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我局正在有序推进中,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