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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190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07日 来源:龙岗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尊敬的杨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重视建设与产业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产业配套环境的建议”提案(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0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龙岗区工业危废基本情况和解决措施

  龙岗区是工业大区,全区目前注册的危废产生企业约为1900家,2018年危险废物产生量8.4万吨。2018年,在中央环保督察行动中,因部分危废处置公司停产整顿导致不少企业危废无法及时收运,造成严重积压,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危废处置公司整顿完成后陆续恢复正常运营,企业危废积压的情况大大减少。2019年,不少企业通过配套减废措施、申请省外转移等进一步减轻了危废积压。

  龙岗区危废处置能力不足主要是体现在处置结构不均衡,东江环保、深投环保等主力处置公司一些处置指标比如矿渣、炉渣等危废指标因深圳市没有此类的危废而闲置,而焚烧类的指标严重不足。深圳市焚烧类危险废物缺口8万吨,龙岗区缺口2万吨。龙岗区污泥、工业废水等危废有较好的渠道消化处理。

  解决龙岗区危险废物处置难的措施归纳起来就是 “增、减、转”。

  “增”就是增加本市和本地区的危废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升级改造和东江等离子危废焚烧项目建设,实现按期投入使用。深投环保公司在从化市以及东江环保公司在韶关、江门陆续建成投产新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这也将大大拓宽深圳市的危险废物处置渠道。

  “减”就是从源头减少危废的产生。通过加强环保执法、清洁生产以及价格杠杆的作用,促进企业采取先进的和清洁的工艺实现危废减量以及废物再循环利用。

  “转”就是借助市外省外的危废处置企业资源,合法合规转移处置,以减轻本地危废处置企业的处理压力。另外,省外处置成本相对较低,有利于减轻企业处置成本。目前龙岗区有部分企业申请省外处置危险废物。

  如遇到企业危废积压严重的情况,我局还有最后一道应急措施,通过行政命令的手段发函企业直接收运积压危险废物。2018年,我局共计为企业应急处置84家次,累计出资危险废物1.5万吨。

  二、委员建议反馈

  委员在提案中提出了建议,即一是鼓励固体危废物排放量大的企业配套自行处理装置,变废为宝,或者最大限度减少排放量。若配套相应处理装置涉及审批,简化手续从快审批,对配套相应处理装置自行处理的企业给与一定的投入补贴;二是支持已有处理资质企业升级改造和扩产,鼓励投资引入技术更先进、处理效率更高的处理设备,提高处理效率和处理能力;三是扩大资质企业的审批范围,让更多有能力的企业和资本参与到环保或安全事业中。

  我局研究了相关法律和规定,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企业自行配套减废设施的审批问题

  国家清洁生产法鼓励企业配套清洁减废设施,生产工艺上配套污染减排设施,比如重金属回收、线路板蚀刻液回收置换、切削液回收等;在废物处置末端配置减废设施,比如更先进降低含水率的压滤机、烘干机;还有在采购环节推行容器供应商回收回用等。只要符合清洁生产政策,达到两个要求,即一是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类和总量;二是不改变项目性质和扩大生产,不增加排污总类和总量,均可以通过清洁生产方式评估认定,不需要环保审批。对于符合清洁生产政策,均可按照市、区清洁生产的补贴政策申请补贴。

  (二)关于扩大资质企业审批范围问题

  目前,深圳市下放到区级有关危险废物的行政许可仅限于废机油、废电池的一般收集资质。工业污泥、工业废水、医疗废物、有机溶剂焚烧类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审批权限在省生态环境厅。

  另外,由于深圳市土地资源紧张,受制于卫生和安全防护距离的限制,符合危险废物处置场地选址要求的地点非常少。并且这些项目属于“邻避”项目,通过公众参与的项目难度非常大。目前已有东江环保公司、深投环保公司、绿绿达环保公司在龙岗区建设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另外再选址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不适合。在市外、省外有处置资源可利用的情况下,不建议另外选址增建危废处置设施。

  专此函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2019 年 6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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