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绍娟、孙骞、李梅笑、蹇敦翃、陈玉华、彭益石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功能改造的建议》(第20180009号)已经区政协办公室转我局主办,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国土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汇办。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各汇办单位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装电梯方便上下楼的建议
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市规划国土委于2011年5月印发《既有单元式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程序(试行)》,对我市加装电梯规划报建程序进行了规范,提供了具体的办理指引,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行政程序复杂、建设资金筹措难等问题。在征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意见后,市规划国土委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规划报建程序,于 2013年12月印发《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在放宽申请条件、扩大具体经办人的范围、拓宽资金来源、提高项目可实施性、简化规划土地手续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该实施意见有效期为三年。
为了更好的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市规划国土委开展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划管理规定的研究工作,并拟定了《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总体上延续了《实施意见》政策思路,保留了大部分的政策条文内容,重点就加装电梯工程的规划报建程序、申报条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管理要求,更具可操作性。目前已对外公开征求政府部门和公众意见,根据相关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下一步将报市政府审议。待该规定出台后,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二、关于增设坡道方便出行的建议
针对包括老旧小区在内的无障碍改造工作,区残联已形成以下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领导。为加强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领导,保障残疾人及其他有需要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要求,建立由区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龙岗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我区无障碍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无障碍建设工作。同时,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领导,推广无障碍通用设计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检查。为加强我区公共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公共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小组队伍建设,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检查力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联合区交警大队制订并印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龙岗交警大队 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共停车场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秩序管理的函》,联合区交警大队开展了2次公共停车场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督导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17年龙岗区残联公共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于8月份开展我区旅游景区无障碍服务工作检查和调研,并形成情况汇报向上级汇报,确保无障碍设施质量符合各项标准要求。在无障碍工程的竣工验收方面,按规范要求需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工程竣工验收时,将无障碍设施的验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同时依据《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积极配合市残联组织相关残疾人代表参与竣工验收。
三是大力开展无障碍环境知识教育和宣传。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在“国际助残日”和“深圳市无障碍建设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策划推出重点报道,同时继续协调深圳侨报和龙岗电视台做好相关政策制度宣传和公益宣传。网络宣传方面,主要是紧跟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积极推进全区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工作,借助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充分扩大宣传覆盖面,特别是在国际助残日、国际盲人节、深圳市残疾人运动会等重要节点,策划发布与残疾人出行、就业等相关博文,引导残疾人正确使用无障碍建设,呼吁公众爱护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出行。
三、关于建设空中停车场的建议
建设空中停车场,即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对于增加老旧小区内停车泊位供给,优化车辆停放管理,解决停车供需矛盾,提升小区内部出行环境,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市交委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市场监管委、住建局、公安交警局、消防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编制了《深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已于2018年3月12日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3月28日就相关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了公告,目前《实施细则》暂未发布。区交通运输局将密切关注《实施细则》有关情况,待正式发布试行后,将根据该细则全面推进老旧小区内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有关工作。
四、关于改善卫生环境的建议
区城管局将在职能范围内协调好相关单位,按标准要求安装相关四害硬件设施,尤其是重点做好市场、小区老旧门窗及吊顶、公园、公厕、垃圾站、各类沟渠的整治改造,同时做好四害硬件设施。
五、关于提倡垃圾分类的建议
目前,我区已在全区406个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城中村)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在小区设置了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和废荧光灯管)、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和其他垃圾等分类收集容器,并在大堂、楼道口设置了分类投放指引,引导居民定点分类投放。2018年,我区将向所有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切实提高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
六、关于增加老旧小区绿化的建议
当前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普遍偏低且上调困难,物业管理费中用于绿化的费用支出有限。据了解目前市人大正在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完善物业管理收费调价机制。我局将密切关注法律法规修改动向,待新条例出台后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协商完善定价机制,从整体上提高小区绿化水平。
专此函复,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