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琳委员: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为您提出的“关于龙岗区产业空间建设与升级的建议”的主办单位,现就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龙岗区“工改工”类城市更新主要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城市更新过程中产业空间保障问题,也致力于通过城市更新来提升现有产业载体承载能力,释放优质产业空间。近年来“工改工”项目有序推进,我区也着重鼓励和推动M1改M1类城市更新,如山厦工业区、伟安家具厂、齐藤玩具厂等M1改M1项目顺利推进,有效的释放和提升了我区工业载体空间。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提出“加强产业用地统筹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区按照市规划国土委的划定原则和指标要求,完成了工业区块线划定工作,面积为65.95平方公里,占我区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约为30%,为我区的产业用地供给提供了保障。目前市经贸信息委正在牵头制定《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根据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提出了鼓励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确保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项目落地等措施。待该办法正式出台后,我区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关于“工改工”类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情况
2017年初,我区启动了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全面梳理和制定工作,在我区已有城市更新政策框架的基础上,结合落实东进战略和强区放权改革的新形势,确定我区城市更新“1+1+N”政策体系。两个“1”文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及4个新增的N文件(《龙岗区城市更新工作指引》、《龙岗区产业升级类城市更新管理规定》、《龙岗区城市单元计划申报管理规定》、《龙岗区城市更新规划审批操作规则》)已正式印发,加上3个保留文件,我区城市更新“1+1+N”政策体系基本成型,通过构建“1+1+N”政策体系,形成城市更新业务标准化办理清单,确保审批事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促使城市更新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规范有效。
目前,我区要求产业类城市更新项目(包括增加生产经营性面积的综合整治项目)在土地出让协议前均须与我局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已确保更新单位兑现计划立项时的产业发展承诺,落实产业发展规划。在整体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区鼓励更新单位带相关优质资源优先参与城市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您的提案为我区推进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加强园区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下一步将在以下几方面予以落实:
(一)推动降低实体经济租赁成本。组织开展降低实体经济租赁成本专项工作,统筹规土、城市更新、集资办、租赁办、社区网格办以及各街道等部门开展二房东专项整治行动,并对龙岗区产业空间信息进行摸底,建立产业空间信息平台,推动社区集体物业租赁信息公开化,搭建企业与空间的信息沟通平台。推动国有企业开展旧工业区统租和综合整治,鼓励国有企业打造部分质优降低的产业空间投入市场。
(二)强化产业空间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为保障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将制定实施《龙岗区产业空间保障行动计划(2018-2020)》,从产业规划落地、产业用地供应、产业载体建设、园区运营管理等方面明确工作任务,拟定具体工作目标并分解至相关责任部门,以切实拓展和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三)加强园区管理。为推动龙岗区产业园区朝专业化运营方向发展,树立龙岗产业园区专业运营标杆。初将制定《龙岗区星级园区评定管理办法》,从园区的基础硬件、运营管理、综合效益等方面制定细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制定相应的支持星级园区发展的扶持政策,以通过星级园区的建设带动龙岗产业园区转型升级。
(四)加快推动我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设施类综合整治。将制定《龙岗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设施类综合整治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旧工业区增加辅助设施类综合整治的具体类型、操作流程、工作要求、部门职责等内容,促进我区旧工业区快速转型升级。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