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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0031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08日 来源:龙岗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尊敬的张琳、刘玫,孟丹、李曼琳、王俊荣、吴俊梅、吴雨淋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龙岗区建设为儿童友好型城区的建议 》(第20180031号)已经区政协办公室转我局分办。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你们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建设工程、建筑行业、燃气行业、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部门。您在议案中提出的“城市建设局要开展对'儿童友好型校区'、'儿童公园'、'儿童友好社区'、'母婴室'试点项目建设,对周边交通及公共空间进行空间改造,以项目为抓手来改善儿童学习、生活、游憩环境”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推进:

  一是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与业主和业委会协商,在各物业小区中增设儿童友好型设施设备,不断改善儿童学习、生活、游憩环境,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区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在保障房项目建设中,加强与规划、交通、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在项目选址、配套设施建设、公共交通等方面充分考虑儿童友好城区建设要素,争取将保障房小区建成儿童

  友好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督促各建设单位加强对涉及儿童友好设施设备的质量监督,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将涉及儿童友好设施设备质量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建成后正常使用。

  专此函复,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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