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碧鲲、李哲海、梁芳华等委员:
关于《加快部分医疗专科紧缺人才引进 筑牢健康龙岗基石的建议》(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0043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儿科、精神科医生引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和区卫计局对提案的内容和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具体的工作职能,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疗人才引进问题
我局一向重视我区医疗卫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加大各类医疗卫生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招贤纳士。一是组织实施好本地公开招聘。指导各单位结合自身编制、岗位以及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市统一部署,制定需求计划,做好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改进人才测评方式,在面试环节引入“人机对话”模块,更加侧重考生的履职能力、专业水平。2016年以来,我区各医疗单位根据需求申报儿科、精神科医生招聘计划41人,实际招聘13人。二是用足用好选聘政策。通过在我市举办的“人才高交会”“国交会”等知名平台,积极为各单位招揽符合我市事业单位选聘条件的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日常选聘工作,在发布公告、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通过下放权限,增加了单位选人用人自主权。三是针对紧缺岗位目录人才,放宽选聘条件。针对儿科、精神科医生岗位紧缺、人才引进难的问题,我市从2013年开始将儿科、精神科医生岗位列入人才紧缺岗位目录,2017年对人才紧缺岗位目录进行了修订,将儿科和精神科医生岗位的引进条件进一步放宽,对区、街道属公立医院,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满足“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即可通过选聘方式予以引进。2016年以来我区各医疗单位报送儿科医生选聘计划16人(占医疗单位所有学科选聘计划数的15.5%,属较高比例的学科,部分儿科医生选聘计划还在实施中)。
此外,区卫计局按照《广东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版)》要求,积极组织实施精神卫生人才培养计划,2017年有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完成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今年有17名人员正在转岗培训中。
二、关于吸引社会医疗机构参与紧缺医疗专科建设问题
目前深圳市级层面对社会办医已有较为完整的扶持方案,根据《深圳市社会办医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深卫计发〔2017〕51号)相关规定,精神科、儿科等紧缺专科享受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补贴,其中基本医疗服务补贴类别中,精神科、儿科类别专科医疗机构分别按照基本补贴标准的1.2倍、1.3倍计算。社会办专科医院取得二级甲等专科医院资质(含以上)可享受500-2000万不等的医院评审奖励,其中三级医院还可享受上缴所得税财政奖励,如龙城医院,2017年12月6日由广东省卫计委批复为三级甲等康复医院,2017年12月18日即享受到2000万元的市财政基金资助。
三、关于提高薪酬待遇、生活保障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及培养力度,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卫生计生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8〕1号)已于2018年1月1日施行。该政策在医疗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提供有力政策保障,同时在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大量优惠政策,而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已纳入该优惠政策的重点保障范畴,符合政策相关条款的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一)针对高端、高层次、技术骨干等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才,全职引进最高可给予700万元资助,以全脱产规范化培训方式取得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可给予40-60万元资助,在社康、原街道医院等基层服务的还可追加20万元。
(二)针对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可以不转组织人事关系,采用特设岗位聘用、学科联盟等方式灵活、高效地引进到我区卫计单位服务,最高可给予1200万元资助(符合深龙卫生计生英才高端Ⅰ类人才团队引进方式)。
(三)在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人才住房方面,经认定为深龙英才A、B、C类的,申请免租金入住100-220平方米人才住房或发放相应的租房补贴;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技术骨干人才,可申请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租期不超过10年的住房。
(四)符合相关条件的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其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可按市区有关政策优先落实;在临床诊疗、科研、教学等方面作出突出的,可给予专项奖励。
目前,《深圳市龙岗区深龙卫生计生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正处于落地阶段,区卫计局正在按照要求进一步梳理办事流程进行组织落实。
另外人社部出台了“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提高人员奖励水平”的政策规定,我市人社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落实“两个允许”的配套政策,配套政策的推出将为精神科、儿科医生提高薪酬待遇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四、关于社会舆论正面引导问题
精神卫生工作和儿科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其职业的高风险、重负荷、较低职业荣誉感等问题需要调动整个医疗卫生系统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来推动解决,如区卫计局已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深龙卫计〔2017〕16号),力争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和谐、诚信的良好医患环境,助推卫计事业良性发展。
接下来我局和区卫计局将依托深龙卫生计生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等政策,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我区对医疗人才的吸引力,努力引进更多精神科、儿科医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区精神科儿科医生紧缺的情况,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尤其是精神科、儿科建设不断发展。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支持,祝你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