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梁芳华、赵丽娜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第20190066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精神障碍患者服务与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综合医院开设心理健康科
近5年来,我局大力推动综合医院心理健康科开设工作,我区开设精神科(心理健康科)门诊的医院从3家增加到6家。其中公立医院4家(区慢性病防治院、龙岗中心医院、龙岗区人民医院、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民营医院2家(深圳龙城医院、深圳颐爱医院)。但这仍然不能满足我区广大精神障碍患者的需求。精神心理科室具有无法盈利的特殊性,以及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不足,是开设科室的阻碍因素。
二、加强精神科医师队伍建设
目前全国精神卫生人才短缺问题普遍存在。我区精神科医师待遇偏低,常年无法招到专业人员。我局曾起草《龙岗区精神卫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拟通过购买服务、鼓励医师转岗等多途径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但此方案在区级层面因难以突破现有政策而未通过。目前,我区已把精神科医师列入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对精神卫生人才福利待遇给予额外保障。
此外,市卫生健康委出台了相应措施,要求综合医院鼓励医师培训转岗。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各医院积极参加市卫健委组织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截至目前,我局已组织符合资质的医师参加培训班3期,通过考核的医生共30名。
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一)继续加大精防社工培训力度
目前针对各街道新上岗的精防社工,区精神卫生中心联合香港心理卫生会资深专家开展患者访视示教、个案管理服务全覆盖指导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的社工授予合格证,要求其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及工作考核。同时,区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五位一体”工作人员每年开展2次工作培训。除此以外,我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2019年龙岗区精防工作培训方案》,拟通过成立多个专家团队,强化开展多元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区精防工作团队的服务能力。
(二)大力培育精神卫生服务类社会组织
截至2019年3月底,我区共有社会组织2000家,社会组织登记数量居全市第一。但据初步统计,医疗卫生类社会组织仅有4家。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大力支持符合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精神卫生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成立;二是推进精神卫生服务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切实抓好龙岗区社会组织评价监督“1+3”文件落地生根,一方面鼓励和支持精神卫生服务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另一方面加强对精神卫生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评价监管,同时依托法务服务工作室为其提供法务服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四、加强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一)广泛开展各类宣传。利用每年的“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卫生日”“世界助残日”等宣传日积极开展义诊咨询和知识讲座等主题宣传活动,年参与人数累计超过2万人。通过正面宣传和培训,引导市民正确认识和了解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减少或消除对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的偏见和歧视,为患者康复和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着力宣传精神卫生服务类社会组织在提高居民精神卫生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精神卫生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
(二)推动心理健康项目试点工作。目前我区共有5家外来企业劳务工项目试点及学校心理健康项目试点,均设立心理咨询室,开设心理咨询热线,定期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并对有需求的人员进行转诊并开展各类心理疾病干预措施。年内在试点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3次,开展主题宣传讲座活动场9场,联合街道、社区开展各类宣传活动86场。
(三)提升康复服务水平,为患者家庭提供心理支持。设立龙岗区精神障碍患者家属资源中心,开展多元化康复活动,包括美食、摄影、手工、电影欣赏、棋牌、盆栽等常规服务十类;开展运动会、旅游、徒步、参观博物馆、社区宣传教育等主题活动17场次,共计服务2200人次。
今后我局将继续联合各部门、各街道不断加强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利用媒体正面宣传,逐渐扭转民众的歧视、畏惧心态,为精神障碍患者创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
最后,感谢你们对龙岗区精神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