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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19009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05日 来源:龙岗政协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胡程万委员:

  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关于完善龙岗区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我大队对此工作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充电设施配套软硬件设施不完善,服务品质待提升”的问题,交警部门负责对经营性停车场进行管理,定期对辖区停车场进行抽查,对发现充电桩路引指示牌不完善、充电桩被燃油车占位以及充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情况,勒令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进行整改。

  为全面推动落实《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升社会经营性停车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交警局制定了《关于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落实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工作方案》,在全市社会类经营性停车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开展一系列专题宣传、集中培训、专项检查和警示教育活动。推动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源头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各位委员对交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大队也将一如既往做好龙岗交通工作,请代表们检查、监督我们的工作,继续对交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报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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