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程万委员:
《关于完善龙岗区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充电设施的建议》(第20190092号)收悉。该提案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从加强顶层设计、优化补贴政策、构建运营监管平台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我局对此提案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全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基本情况
据市发改委统计,截至2019年4月底,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28万辆,各类充电桩保有量为7.4万个(其中:直流桩1.2万个、交流桩6.2个),新能源汽车车桩比约为3.7:1。同期,龙岗区累计建成公交专用场站81座、社会公共场站141座、住宅小区集中充电点538个,实际通电运营各类充电桩约1.32万个(全市占比约18%),其中直流桩0.14万个,交流桩1.18万个。目前,在龙岗辖区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的企业达35家,全区已基本形成覆盖11个街道的充电设施网络。
二、关于加强充电设施行业发展顶层设计,形成有效推进机制的建议
(一)开展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研究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6月启动《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研究工作,目前已形成中期成果。我市将从顶层设计出发,通过“用地分类、深标保障、功能复合、存量挖潜”等用地空间规划政策,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长远、可持续发展。近期,对现状充电桩临时用地到期续期问题,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续期;中远期,探讨采用“短期租赁”的形式供地,提升建设运营商的积极性和充电设施稳定性。同时,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纳入电网专项规划,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在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做到“设施建设、电网先行”。目前,我局已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十四五”期间全区充电桩建设电力需求情况纳入全区“十四五”电网规划。
(二)建立健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机制
2018年11月,市发改委印发《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办法》,对于充电设施建设准入、运营管理、安全监管、保障处置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及相应的事故处置职责进行了分工,形成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的闭环管理制度。
为解决充电场站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推进难的问题,2018年9月,市交委、发改委和规土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充电场站内的配电房及雨棚、简易休息室、洗手间视为临时建筑,由“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审批、监管”,扫清了全市在临时用地上新建充电设施的政策障碍。2019年5月,经过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发展改革局等多部门联动合作,我区出台了《龙岗区电动汽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指引(试行)》,明确了全区快充场站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技术审查指引和审批流程。该指引与《龙岗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实施细则》构成我区实施《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办法》的操作细则,健全了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管理制度体系。
今年上半年,我区依程序完成3个新建快充场站临时建筑审批手续,计划新建各类快充桩共153个。
(三)不断优化调整新能源充电设施营运补贴政策和充电电价政策
1.补贴政策。为加快全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2017年我局对《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增加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支持条款,参照市政府的补贴政策,对我区建成的充电设施给予配套补贴。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及类型,市级补贴标准为直流充电设备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40kw及以上的300元/千瓦、40kw以下的200元/千瓦;我区补贴标准为直流充电设备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150元/千瓦。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根据市级充电设施补贴政策的修订情况,继续完善我区的相关政策。
2.充电电价政策。当前我市电动车充电需支付的费用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供电部门收取的电费(电费采用工商业电价,全天按“峰平谷”三个不同时段计费),一部分是充电设施运营商收取的服务费。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电费的定价权归省价格主管部门,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目前我市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为每千瓦时0.80元(允许下浮),但大多数运营商执行的充电服务费标准为每千瓦0.45-0.55元。一直以来,市发改委积极与省发改委沟通,争取降低峰期、谷期售电电价差价,尽可能提高各充电场站充电设施全天的使用效率。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发挥好市级相关部门与各充电设施运营商、新能源汽车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积极听取和反映民众意见,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关于成立行业协会,构建统一运营监管平台的建议
(一)成立行业协会情况
在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的业务指导下,近几年我市先后成立了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协会、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等社会组织。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协会以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运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在公交、出租、物流、租赁、充电和技术服务六个领域搭建政府与企业的交流管道,打造行业信息与服务合作平台,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沟通交流,推广电动化运营模式。
(二)构建统一运营监管平台情况
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市发改委负责建立市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经从市发改委了解,该平台已于今年初完成招标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建设,预计今年10月可进入联调联试阶段。该平台建成后,将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级监控平台实现信息对接,建立全市统一的充电运营支付平台,实现对全市充电设施动态运行监控、充电设施异常报警信息记录与跟踪、充电设施档案信息库建立、充电设施运行风险评估分析、充电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通报等,从而全面提升全市充电行业服务水平及充电设施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此函。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