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俊荣等委员:
您提出的第20190109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者普及培训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为解决全区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社区精防团队建设,同时针对精防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不同类别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提升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水平。
(一)优化社区精防专干配置。2016年5月,全区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作出了分两批在全区全面覆盖精防社工的部署。我区走在深圳市前列,于2017年出台《龙岗区精防专职社工工作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首批引入和培育36名社会工作者,组建起具有社会工作经验及法学、心理学、护理学等多学科背景的团队。截至2018年5月,各街道均已完成第二批精防专职社工采购事项,共计采购社工148名。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联合香港心理卫生会对所有新上岗社工进行岗前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的社工授予合格证,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及工作考核,跟踪服务质量,保障精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各街道办为专职社工提供办公场所和设施,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量的认定,确保社工专职专用。
(二)强化心理咨询人才培训。为提升心理咨询人才队伍专业能力,近年来我区累计举办心理咨询师培训班8期,参与人员包括学校校医、社康医生、大型工厂管理人员等,累计培训250余人;联合专业机构开办心理咨询师提高班2期,累计培训50余人,为我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做好人才储备。
二、推动龙岗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深圳市是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2019年6月2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19〕152号),要求各区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已拟定龙岗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与区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研究方案修订及具体实施工作。
根据《深圳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截至2019年6月,我区已有3家公立综合医院开设心理健康科(精神科)门诊,占全区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的60%;14家社康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占一类社康中心的51.85%;10家社康中心配备心理咨询人员,占一类社康中心的37.04%;5家企业及学校设置心理健康项目试点,定期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对有需求的人员进行转诊并开展各类心理疾病干预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以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强化医疗机构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推进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心理门诊建设,继续提高社康中心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配置比例,加强重点人群、特殊人群、高危人群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力度。
最后,感谢您对龙岗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