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泽蓬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龙岗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养老事业的重视和关注。目前养老事业是我区较为突出的民生短板,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龙岗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的建议非常好。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吸纳建议,深入开展调研,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推进龙岗区“十三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齐养老领域短板,我区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着眼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龙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探索构立“区-街道-社区-居家”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打造龙岗区“夕阳红”都市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全区养老用地的布局调整和实施,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及相关服务配套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养老服务水平。
一、整体布局,打造龙岗“夕阳红”都市养老综合服务平台
(一)大力推进区街公办养老院建设。积极推进区级公办养老护理院建设,年内完成选址,通过设置300张养老床位,50张护理床位,实行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将其建设成为龙岗区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养老机构,承担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职能,优先满足本辖区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重点解决政府基本养老保障问题。为提高街道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落实龙岗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已建成的布吉、横岗街道敬老院按照《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考核指标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建设街道公办养老机构,为区级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提供补充,推动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公办养老院。
(二)落实社区“夕阳红”项目建设。各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设立在各社区辖区范围内,以整合优化、综合服务、灵活运作以及社区覆盖为原则,充分整合星光老年之家、幸福老人计划、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等场地、设施、经费及项目资源,形成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平台。在功能定位上,立足于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娱乐、心理辅导的日间综合服务;在服务对象上,确定为社区户籍和常住的50周岁以上的退休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在建设标准上,尽量选择独立运作的场所,确需与党群服务中心合并运作的,要预留充足的空间,且建筑面积应在300平方米以上,床位设置10张以上;在经费保障上,采取“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企业机构让一点、服务对象出一点”的办法,区委区政府已将社区“夕阳红”列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在建设步骤上,2018年,已实现每个街道新建4家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到2019年底,实现全区111个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
(三)提供都市居家智慧养老服务。一是建立居家智慧养老平台。由区民政局会同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发建立全区统一信息化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家政、医疗保健、电子商务、服务缴费等服务。二是提供智慧助餐服务。利用居家智慧养老服务系统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助餐配餐服务,重点关注社区困难老人和高龄老人,通过助餐服务让老人“暖胃又暖心”。三是提供个性化智慧养老服务。通过整合老人需求、子女关切、志愿服务、运营服务等多方信息,提供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的心理咨询、文体娱乐、保健康复等服务,充分利用“大盆菜”项目特点,设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功能区每年3万元/社区的项目,运用智慧养老平台对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各类主体服务供给,促进我区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
二、夯实基础,提供持续规范的“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
(一)大力推进“夕阳红·长者食堂”建设。区民政局全面推进111个社区“夕阳红”项目建设,依托该项目设置温馨、实用的“长者食堂”功能分区,实现社区长者助餐服务全覆盖。“长者食堂”功能区严格按照《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项目建设标准清单指引》,设置满足社区老年人同时就餐空间,每个项目点内的“长者食堂”既能为老人提供餐饮堂食服务,又能为行动不便长者提供送餐服务。与此同时,用足市里政策,将市里有关户籍70周岁以上老人每餐5元补助以及每人次2元送餐补贴和龙岗区对户籍60周岁以上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三属五老”等困难群众及户籍85周岁以上老人实行“一日三餐”免费助餐服务这三项政策落实到位,惠及特殊困难群体,增强其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确保“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一是组织保障可持续。从健全机制入手,确立“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即成立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指导中心、街道“夕阳红”都市养老管理中心、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并明确“三级中心”各自的职责定位,以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经费供给可持续。按照《深圳市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龙民〔2018〕182号)和《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专项经费实施细则》(深龙民〔2018〕183号)规定要求,探索和固化“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企业机构让一点、服务对象出一点”的经费保障办法,重点研究确保“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三是政策配套可持续。继续探索实施“夕阳红”都市养老可持续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在龙岗原创“夕阳红”都市养老“1+6”“310”制度体系基础上,对已实施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进行再完善再提升;在健全“夕阳红”都市养老体制机制上再下功夫,不断完善政策,为“夕阳红”都市养老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三)推动“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夕阳红”项目标准化建设。按照《深圳市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项目建设标准清单指引》要求,通过利用公配物业、租赁、旧厂房改造或者同一街道相邻社区联合申办方式,建设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内至少设置长者食堂、保健康复区、娱乐活动区、值班室和公共卫生间等4个基本功能区。二是规范运营服务管理。通过区民政局统一公开招投标,选定具备养老服务资质的运营机构开展服务,按规范标准进行统一运营指导。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深圳市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项目考核办法》(深龙民〔2019〕65号)精神,强化社区“夕阳红”都市养老服务中心的考核工作,加强对运营机构安全管理、建设情况、运营状况、设施养老服务用途变更情况、养老服务质量状况、养老服务人员实有状况以及资助金使用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落实“夕阳红”项目清单化服务。按照《深圳市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夕阳红”项目考核标准》,落实社区“夕阳红”“6+5+2”清单化标准服务,即:安全、财务、运营、制度、食堂服务、日常管理等6项基本管理;人员配备、需求开发、服务开展、发展目标、发展计划等5项目基本服务;群众、主管部门评价等2项目基本评价。通过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运用“社区、街道、区”三级考核方式,对“夕阳红”项目的运营服务机构进行考核管理,以考核手段推动清单化服务有效落实。
三、重视规划,优化全区养老用地的布局调整和实施
我区高度重视养老设施规划布局和规划实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在2018年开展了全区规划养老设施的梳理工作,龙岗区共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4宗,用地总面积195811平方米,其中规划为养老院的地块22宗,总用地面积174349平方米,规划为福利院的地块1宗,用地面积17311平方米,规划为其他福利设施用地(未明确具体功能)1宗,用地面积4150平方米。根据梳理情况,全区规划养老院整体布局较均匀,东龙岗区域(含坪地、龙岗、宝龙、龙城、园山5个街道)数量较少,但整体规模较大;西龙岗区域(含坂田、吉华、布吉、平湖、南湾、横岗6个街道)数量较多,但整体规模较小。 在相关规划编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及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等工作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严格按照法定图则、《深标》及局部修订条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社区养老设施。养老设施报建和验收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规定的建筑面积,在项目申报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还应同时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意见,规划验收阶段提供配套移交协议书。
四、政策引导,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及相关服务配套建设
为加快我区土地整备工作,加强落实城市紧缺的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的力度,通过综合考虑附建式公用设施的实施难度及急缺程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鼓励推进垃圾转运站、变电站、社康、日照中心的建设。根据该项规定,配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其建筑面积的2倍计入奖励容积,提高城市更新开发主体配建紧缺性公共设施的积极性,从而加快政府对公共设施用地的土地整备。同时,正在编制的《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明确提出含住宅的城市更新项目原则上应配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组合设置。目前,我区已批更新单元规划共91个,规划配套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2所,建筑面积约1.16万平方米。“十三五”期间,除落实法定图则独立占地的养老院用地外,力争通过城市更新配建含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内的非独立占地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29.3万平方米。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今后将不断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及相关服务配套的建设。
五、加大宣传,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养老服务氛围
通过报刊、杂志以及微信新媒介等渠道,拓宽“夕阳红”都市养老的宣传,提升广大老年人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求各街道运营管理机构深入老年人家庭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向辖区老年人介绍“夕阳红”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的长者食堂、文体娱乐、保健康复、辅助活动等四项基本服务,让老年人充分了解并掌握“惠在何处、惠从何来”。积极创建“夕阳红”都市养老品牌活动,开展老年精神关爱行动,重点开展一批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老年人群体的老年精神关爱项目;鼓励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向社区“夕阳红”项目定向资助,捐赠的款项、物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全部用于社区“夕阳红”项目。鼓励老年党员志愿者开展“以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提升老年人参与“夕阳红”项目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营造孝亲敬老的文化氛围。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事业的关心与关注,并提出卓有成效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积极地开展和推进养老工作,同时也请您对我局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