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天安云谷电子税务政务服务业务及完善税务设备配套的提议 》(第201901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提案内容,经我局坂田税务所与您联系,您提出的主要建议为“园区内企业发票用量较大,希望在天安云谷城市候机楼大厅设置自助代开发票终端,日后逐步增设自助领购发票终端。”
在了解您提出的相关意见后,经我局向市税务局请示,目前代开发票自助终端的版本全部为税务专网版本,只能在办税服务厅部署,市税务局正在进行离厅式发票类自助终端的开发准备工作,现无法提供可使用的终端设备。
同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关于迅速排查整改自助办税终端安全隐患的通知》《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经我局坂田税务所与天安云谷管理处沟通,管理处提供的场地暂不符合自助办税终端安装的相关安全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跟进了解离厅式发票类自助终端的开发情况,同时加强与天安云谷管理处的沟通协调,待条件成熟后将结合实际增加天安云谷电子税务政务服务业务,进一步完善相关税务设备配套。
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2019年10月16日